2020換證提醒:殘疾人證過期將停止發放殘疾補貼

2020換證提醒:殘疾人證過期將停止發放殘疾補貼

我們都知道無論拿康復補助也好,還是申請其他特別福利也好,通常都離不開“殘疾人證”這塊敲門磚。

想領殘疾人補貼,必須得有在有效期內的殘疾人證。

殘疾人證到期不換領,將停止發放殘疾補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殘疾人證有效期為十年。2008-2010制發的第二代殘疾人證已陸續到期,為向各位殘疾人朋友提供換證信息,現將換證的大致工作程序介紹一下:

(特別提醒,以下為大致流程,各地可能略有不同,僅提供參考,如想了解當地確切流程,建議提前諮詢當地殘聯工作人員。)

換證對象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且證件簽發日期滿10年的殘疾人。

2020換證提醒:殘疾人證過期將停止發放殘疾補貼

換證工作程序

(一)申請人應攜帶以下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殘聯申請換證,由鄉鎮殘聯報送至縣殘聯辦證窗口辦理換證,或直接到縣殘聯辦證窗口辦理換證。申請人需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相關信息,並在所提交的申請表中勾填“換領申請”選項。

1.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

2.持證人身份證原件;

3.持證人2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殘疾類別或殘疾等級發生變化的,需要重新評定的換證對象,由申請人攜帶以下材料,向縣殘聯辦證窗口申請重評,並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評定表》相關信息。經縣殘聯同意後到評殘機構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根據評殘機構評定結果免費換髮新殘疾人證。

1.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

2.持證人身份證原件;

3.持證人戶口薄原件;

4.持證人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三)換領證時需收回和統一銷燬舊證,並更新殘疾人相關信息。殘疾人證自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必須完成換證,逾期會將依文件規定對殘疾人證實施強制註銷,同時停止正在享受的各項惠殘政策。證件註銷後,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辦理殘疾人證。

其他注意事項

1、各位殘疾人朋友,在換證時,請務必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上的每項信息,此表信息將錄入殘疾人證系統,並關係到殘疾人證的換領。

2、殘疾人證換證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如認為持證對象不符合殘疾標準,可向殘聯舉報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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