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始于懵懂,惑于欲望,折于现实

  • 文:清南


这个庚子年的春节假期分外的长,长到使人每过一天,都觉得度日如年,心中有无名的烦躁。看来人还是不能太闲,总得有点事做才好。古人云劳逸结合,诚不欺我也。

有一天实在无聊,寻思收拾一下旧书吧,顺便找几本感兴趣的书读一读,于是便翻到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在很早之前我就读过,大概记得是一个叫做许三观的人一生之中卖血的故事。当时读得时候很顺畅,很快就把它读完了,到现在好些细节都想不起来了,我决定再读一遍《许三观卖血记》。

这次通读全文大约花了两三个小时,合上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使我又回忆起当初读余华的书的感觉来:酣畅之中带着某种沉重,轻松过后感悟些许深刻。这是我读余华小说的总体感觉。再次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有一些新的想法,试述诸笔端,聊以消遣。

《许三观卖血记》:始于懵懂,惑于欲望,折于现实


许三观一生之中卖血卖了十几次,根据卖的时间和心境之不同,我将许三观的卖血分为三个阶段:懵懂阶段、欲望阶段和现实阶段。

  • 始于懵懂

许三观最开始压根不知“卖血”是什么意思,这从他和他爷爷的对话中可以知道——

<code>   他爷爷点了点头,口水从嘴角流了出来,那张嘴就歪起来吸了两下,将口水吸回去了一些,爷爷说: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

他爷爷继续说:“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许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来不卖血。”

“我儿……”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


“爷爷,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爷爷,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节选自第一章/<code>

听过爷爷和四叔以及乡亲们关于卖血的言谈,许三观建立了一个认识:能卖血是身体结实的表现,能挣大钱,也能让人瞧得起。虽然这时候他还没有卖血的目的,但依然隐隐有了卖血的冲动。而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很快也就来临了,有一天他遇到了他的两个朋友根龙和阿方,他俩挑着西瓜正要去医院卖血,许三观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也为了检验自己的身体结实与否,于是和朋友俩一起去卖血了。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很懵懂的,但一下子挣那么多钱,比在地里干活一年挣得钱还多,这让他十分高兴。而根龙和阿方关于汗钱和血钱的论述,又让许三观能够在以后的日子里有所克制,不会无节制的卖血。正因为这一点,在后文中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差点把自己的命卖没了才显得尤为感人。


  • 惑于欲望

许三观一家本来生活的很温馨幸福,打破宁静是在许三观得知老婆许玉兰被何小勇占过便宜之后,他心里十分不忿,自己做乌龟也就罢了,最喜欢的儿子一乐还不是自己的儿子,是别人的种。因为这许三观和许玉兰以及一乐都闹过别扭,虽然撒完气也能消停一会儿,但心里始终还是过不了那个坎儿。逃避现实和烦恼的最好办法就是回忆过去,于是他想起了林芬芳,曾经厂里的大美女,和他的关系还算不赖。得知林芬芳摔断腿后,许三观去看望,二人一个躺在床上衣不蔽体,一个坐在床边语多涉狎,冲动之下许三观睡了林芬芳。事后为了补偿林芬芳,许三观特地卖了一次血,用得来的钱买了好些补品送给林芬芳。至此,许三观认为在男女之事上和许玉兰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code>    然后,许三观的手回到了林芬芳的膝盖上捏了捏,问林芬芳:

“这里疼吗?”

林芬芳说:“不疼。”

许三观的手移到膝盖上面捏了捏,“这里呢?”“不疼。”

许三观看着林芬芳的大腿从裤衩里出来的地方,他的手在那里捏了捏,他问林芬芳:


“大腿根疼不疼?”

林芬芳说:“大腿根不疼。”

林芬芳话音未落,许三观霍地站了起来,他的双手扑向了林芬芳丰硕的胸脯……

——节选自第十四章/<code>
  • 折于现实

懵懂阶段和欲望阶段都特别短暂,就像每个人的青春一样,还没怎么咂摸出味儿便一去不返了。许三观很快便因为现实的逼迫而一次次的卖血了。书中详细叙述的有这么几次,先是三年自然灾害过后,粮食仍旧短缺,为改善家人伙食,许三观卖血挣钱带家人吃了顿面条。

<code>生(日rì)的第二夭,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想:全城人的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全城人脸上的(肉ròu)都少了,只有了血头脸上的还和过去一样多;全城人都苦着脸,只有李血头笑嘻嘻的。






节/<code>

上山下乡期间,为了二乐能分到好工作,也为了他能早日回城,许三多卖血招待二乐的队长。这也是许玉兰头一次让许三观去卖血,但她不知道的是,一乐走的时候许三观就卖了一次血了,相隔短短几天。为了两个儿子,许三观已经顾不得考虑自己的身体了。

<code>二乐的队长走后,许玉兰就坐到门槛上抹眼泪了,她边抹着眼泪边说:”都到月底了,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了,两
元钱怎么请人家吃饭?请人吃饭总得有鱼有肉,还要有酒有烟,两元钱只能买一斤多肉和半条鱼,我怎么办啊?
巧妇难为无米之饮,没有钱我怎么请人家吃饭?这可不是别的什么人,这可是二乐的队长啊,要是这顿饭不丰盛,
二乐的队长就会吃得不高兴,二乐的队长不高兴,我家二乐就要苦了,别说是抽调回城没有了指望,就是呆在生
产队里也不会有好日子了。这次请的可是二乐的队长啊,请他吃了,请他喝了,还得送他一份礼物,这两元钱叫

我怎么办啊?“许玉兰哭诉着转回身来,对坐在屋里许三观说:

”许三观,只好求你再会卖一次血了。“

许三观听完许玉兰的话,坐在那里点了点头,对她说:

”你去给我打一桶井水来,我卖血之前要喝水。“

——节选自第二十六章/<code>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一乐果然病了,而且病得很重,是肝炎。在那个年代医疗技术不发达,肝炎很容易置人死地。而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几天内连续卖血,他这时候已经不是不考虑自己的身体了,是连自己的命也不考虑了,差点因为卖血死在去上海的途中。

<code>许三观让二乐躺在家里的床上,让三乐守在二乐的身旁,然后他背上一个蓝底白花的包裹,胸前的口袋里放着两
元三角钱,出门去了轮船码头。

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
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

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节选自第二十八章/<code>

为了一家人的生存,许三观无奈之下只能一次次卖血,这是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他所能提供的全部了。我想这个阶段的许三多,早已失去了早年卖血的意气风发,有的只是孤独无助和咬牙坚持。余华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提供人物的心理活动,只是客观的叙述事实,却达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透过余华的文字,我们很难不会充分的调动自己的想象去体味书中人物的心理活动。

生活的苦难总会突然来袭,让人防不胜防。对于少部分人来说,比如家境雄厚,比如人际关系广泛,他们有一定的能力抵御各种灾祸;而对于绝大部分普通人来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已然耗费了他们的所有努力,如果再有额外的意外来临,能赖以面对的只有生存下去的渴望了。许三观就是这样的普通人,他的经历就是大多数普通人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

对于许三观这样式的人物,我对他们是钦敬的,仔细想一下,他的形象不就是我们的父亲母亲吗,总想把最好的提供给子女,扛着生活的重担而毫无怨言。但我又想,为什么许三观要卖一辈子血,或者说他年轻的时候就知道卖血的代价高昂,但为何还要卖?答案也不难得出,因为许三观没有别的本事,为了挣快钱、大钱,唯一的手段就是卖血而已!如果我们每个人存世一生,没有过硬的本事养活自己,不及时改变,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出卖自己的血肉来渡过难关,这就太可悲了!

《许三观卖血记》:始于懵懂,惑于欲望,折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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