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後,夫妻離婚可以均分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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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的。儘管受三十年或更長時間不變這一政策影響,多年未作土地調整,但成婚後戶口遷入當地,屬於當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可與其他家庭成員共同享有承包權。當然,受戶口或其他因素影響,應另作別論。


商山來風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承包方是夫妻 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間解除婚姻關係時,就其承 包經營的權利義務未達成協議,且雙方均具有承包經營主體資格的,人民法院在處理其離婚案件時,應當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贍養、未成年子女的撫 養等具體情況,對其承包經營權進行分割。

可見,承包方如果是共同承包的,在解除婚姻關係時,可以就共同享有的承包經營權進行分割, 但應該注意下列問題:(1) 夫妻解除婚姻關係必須在承包期內,如果 超過承包期,承包方就不享有承包權了。

(2) 夫妻雙方均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即雙方都 應該是我國民法通則中要求的民事主體資格,他們 應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此外,他們應該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果不是,承包土地時要經過村民 大會2/3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同 意才能具有主體資格。

(3) 雙方解除婚姻關係,應當平等自願協商, 就其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的分割達成協議,如果達 不成協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 (4) 夫妻進行承包經營權的分割應該根據下列 具體原則:①按照家庭人口狀況分割;②本著贍養 老人和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三農法規速遞員


大家好!我是蘇前進,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按照一般規定,農村夫妻離婚後,土地使用權歸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

比如雙方離婚後,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沒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麼原來的土地使用權其依法享有。

所以說農村夫妻離婚後土地使用權如何分配,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蘇前進4


哈嘍 你好,我是朱養豬,很高興為你解答。

農村夫妻離婚後土地使用權如何分配,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朱養豬


按照婚姻法和物權法,夫妻承包的土地確權後,是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離異可以均分。但因土地屬於生產資料,地塊大小、位置、等級等條件不同,分割存在一定困難,經常不利於繼續經營,實際生活中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農牧先生


這個問題,沒有可以明確的答案,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一般來講,離婚後女方離開土地所在地的,不會有機會得到土地。在法律上土地確權是歸到某個人名下或者夫妻名下,但是農村有些約定俗成的規矩,生命力是很強的,人在,地是你的,人離開,在事實上,你很難繼續耕種自己的土地。


信手採雲剪風衣


大家好!土地是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的,農村夫妻離婚後,我認為土地還是分一半女方,畢竟農村還是靠土地基本生活的,女方可自行利益轉讓。若是女方追求富華富貴,遠走高飛,那土地使用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法律後面鄉村人情常理)。


GXD東東


農村土地確權後,夫妻離婚後土地不好均分,女的也不好再要那畝兒八分的土地,這年頭到那裡還愁沒人管飯的。土地是不動的,也不好割一塊背在脊樑上,就是值金值銀也不要嘍。


陋室主人


肯定是有分配全,我們農村還沒


為情所困159544228


應該均分,土地是國家給的,不是哪個人能主宰了的,只有國家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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