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極端氣候影響,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2020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國華北地區二月份的三次降雪一次降雨,三月初的兩次降水,高於歷史同期水平,實屬罕見,並不僅僅是因為冬春季節交替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全球氣溫升高,氣候異常,“厄爾尼諾現象”影響所致。從去年年底我國的“暖冬”,到澳大利亞的火災,今年年初非洲的乾旱蝗災、歐洲的風暴洪水、澳大利亞的雙颱風、北極甲烷爆發、南極溫度達二十多度、珠穆朗瑪峰山坡長出綠草等等,種種跡象已表明,2020年,又是一個“厄爾尼諾”年,是2018年“厄爾尼諾現象”出現後的持續,2019年我們已經深有體會,2020年還要延續。

那麼,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受極端氣候影響,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首先,我們看一下什麼是厄爾尼諾現象?

“厄爾尼諾現象”又稱“聖嬰現象”,最早出現在拉丁美洲的秘魯和厄瓜多爾一帶漁民對異常氣候的稱呼。厄爾尼諾現象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太平洋東部和中部的海水“發燒啦”。正常情況下西太平洋的海水比較暖,東太平洋的海水比較涼。但太平洋海水狀態並非一成不變,它每隔幾年就有可能發生異常,衡量的標準就是看中部和東部太平洋赤道附近海水溫度的變化。如果該海域海溫變化只在±0.5℃以內,那屬於正常浮動;如果該海域升溫0.5℃以上才叫“厄爾尼諾現象”,降溫0.5℃以上叫“拉尼娜現象”。一般“厄爾尼諾現象”後肯定會發生“拉尼娜現象”,兩種現象表現正好相反。厄爾尼諾現象的出現具有很大不確定性,持續長短也有所不同,強度大小也一樣。其形成原因:跟東南信風減弱和“剎車效應”的地球自轉減慢等因素有關。“厄爾尼諾現象”出現,會引發世界各地氣候模式發生異常變化,自然災害頻發,表現為乾旱、高溫、暴雨、洪澇、冰雹、霜凍、風害、暖冬等等。

受極端氣候影響,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第二、2019年我國出現過洪水的地方

我國從建國以來至今,已有13次關於“厄爾尼諾現象”的記錄。以1998年洪澇災害影響最為嚴重。2019年的“厄爾尼諾現象”給大家帶來的影響,相信大家都記憶猶新,歷歷在目吧。一般都是一下雨持續性的下,一天晴持續性的天晴,同時雨水也分佈不均勻,這可能就是一個基本性的規律性。“厄爾尼諾現象”引發了我國西北內陸甘肅、東北東區三省及南方的廣西、廣東、江西、浙江、福建、湖南、貴州、四川、安徽等地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去年的“七下八上”是我國的防汛關鍵期,我國多條河流長期處於警戒水位之上,像珠江、怒江、瀾滄江、長江(雅礱江、岷江、嘉陵江、湘江、漢江)、黃河(渭河、窟野河)、海河(永定河、潮白河、灤河)、松花江等河流都出現了河水爆漲氾濫潰堤現象,抗洪搶險工作異常嚴峻艱難,這些跟“厄爾尼諾現象”密不可分。

受極端氣候影響,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第三、2020年我國可能出現洪水的地方

2020年又是一個“厄爾尼諾”年,就是2019年的“翻版”,發水的可能性很大,出現洪水的概率更高,形勢更加嚴峻,世界情況更加複雜。兩極的極端氣候,世界“第三極”的異常,“厄爾尼諾”現象沒有減弱的趨勢,其繼續影響著亞洲低壓(副熱帶高氣壓帶)的勢力範圍擴大,使影響我國的東南季風和西南季風勢力繼續強勁,繼續影響我國西北部內陸,形成大規模降水,可能引發洪水;東北地區和長江中下游流域及以南出現洪澇災害的可能性非常大,南方受颱風影響首當其衝,東北地區是冷暖氣流的交匯處,降水豐沛,兩個地區都可能出現洪水,但南方出現洪水的可能性更大。洪澇災害已經成為夏季的“常客”,我們有必要做好監測工作,提前預防,做好預警,時刻關注天氣變化,提前預報,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重要。

受極端氣候影響,2020年我國有發大水的可能嗎?為什麼?


2020年,已經確定為“厄爾尼諾”年,氣候肯定不會平常,極端天氣必將發生,“厄爾尼諾現象”勢力並未減退,洪澇災害出現的可能性很大,具體情況如何發展,無法預測,但我們已經做好了準備工作去面對。

個人觀點,謝謝閱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