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中欧班列(成都)进口 境内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搭乘中欧班列(成都)进口 境内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原标题:搭乘中欧班列(成都)进口 境内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通过中欧班列(成都)进口的企业,将获得一个改革红利“大礼包”。昨日,记者从市口岸物流办获悉,根据近日制定的《中欧班列(成都)境内段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申报操作指引》,“一单到底、两段结算”运费机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这意味着按照近年中欧班列(成都)平均开行量估算,该项措施全面落地后,预计全年可为通过中欧班列(成都)进口的企业整体减税超过千万元。

据了解,在成都海关支持下,去年青白江海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中欧班列(成都)境内段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改革,即“一单到底、两段结算”运费机制改革,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外贸发展。

该项改革实施后,通过中欧班列(成都)进口的试点企业,可实现境内段运费不计入商品完税价格,前期蓉贸揽驰、DHL等多家企业参与试点,降低了企业进口环节税收成本。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外贸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全省开放大局中的引领作用,青白江海关总结前期试点经验,近日制定了《中欧班列(成都)境内段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申报操作指引》,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进一步扩大政策普及面,提高政策落实的便利性,支持外贸企业更好地应用陆上运输通道。

《操作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制定。按照《操作指引》,通过中欧班列(成都)进口的、信用等级为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的外贸企业,规范使用CIP、FCA等贸易术语,根据《操作指引》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单证资料,向青白江海关报备后即可申报中欧班列境内段运费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记者 杨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