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5人套取拆遷工作經費發“辛苦費”受處分

2月26日,四川省眉山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彭山區原江口鎮(現為江口街道)茶場村“兩委”違規發放補助問題。

經查,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在彭祖山項目徵地拆遷過程中,茶場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袁興學與村委會主任張玉祥、治保主任袁良洪、村會計葉德正以及村婦女主任喬慧珍商議,以村幹部家屬、親朋好友等名義虛增務工人員及天數的方式套取工作經費,發放給村組幹部,共計27.06萬元。

2019年12月,袁興學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張玉祥、袁良洪、葉德正、喬慧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事件回顧

2016年5月,彭山區彭祖山開發項目開始實施,原江口鎮政府安排茶場村“兩委”負責該村徵地拆遷工作,並按2152畝的徵地面積撥付給該村徵地拆遷工作經費107.6萬元。在徵地拆遷實施過程中,該村對正常誤工人員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發放補助,包括臨時召集人員幫助開展臨時性工作等情況。

2016年12月的一天,時任村黨支部書記袁興學召集村委會主任張玉祥、村治保主任袁良洪、村會計葉德正、村婦女主任喬慧珍等人開會。

“根據工作進展來看,我們可以如期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會議一開始,袁興學便談起了村裡的這項重點工作,隨後他話鋒一轉,“從這半年工作經費發放情況來看,徵地拆遷工作完成後,經費還會有一些結餘,如果不用就要退回財政。我和村委會主任商量了一下,大家最近工作都很辛苦,打算用結餘的錢給大家發點‘辛苦費’,你們有沒有意見?”

在場的村“兩委”幹部沉默不語。袁興學接著說:“我提個標準,我和村委會主任以徵地拆遷實際工作量每畝50元的標準發放,村會計、治保主任、出納等以每畝25元的標準發放。”

“這能經得起審計嗎?”村會計葉德正問。

“這個簡單,大家都用親朋好友的名義……”

“如果有人領了錢不認賬怎麼辦?”

“那就造兩套表……”

在場的人員紛紛“獻策”。

看大家都認為這是個發錢的“好機會”,袁興學當場拍板定下此事。隨後,便安排葉德正以村幹部家屬、親朋好友名義,“按程序”從鎮“三資辦”領取徵地拆遷工作誤工補助,再由葉德正、袁良洪按事先商量好的分配方案發放現金。

就這樣,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在彭祖山項目徵地拆遷實施期間,袁興學、張玉祥等5名村“兩委”幹部分別以家屬、親朋好友的名義,違規領取誤工補助資金27.06萬元。

查處經過

2019年8月30日,彭山區紀委監委對區委巡察中發現的原江口鎮茶場村袁興學、張玉祥等人有關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核,調取了相關誤工補助發放明細表、詢問了相關人員,掌握了袁興學、張玉祥等人違紀違法的確鑿證據。9月10日,區紀委監委對袁興學、張玉祥等人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這些誤工補助發放情況你是否清楚?”調查人員與袁興學談話,依次向其出示了茶場村“兩委”幹部、村民代表、群眾等誤工補助領取表和憑證等資料。

“這些票據和憑證是我籤的字,這10309元是我本人領取的,這1900元是我以妻子的名義領取的,這4800元是我以兒子的名義領取的,這4900元是我以兒媳的名義領取的……”袁興學仔細辨認過相關資料後,承認他以自己及配偶、子女、親屬等名義領取了相應補助。

“這些村幹部的家屬是否參與了彭祖山徵地拆遷項目相關工作?”

“他們都沒有參加過。”袁興學說。

“這些誤工補助發放表,為什麼有些有領取人簽字,有些沒有領取人簽字?”

“一共有兩套誤工補助發放表,一套是村會計在鎮‘三資辦’報賬時使用的,一套是我們掌握村組幹部和村民代表總共領取了多少錢時使用的。”

談及這麼做的原因,袁興學、張玉祥等人都表示“理由充分”:徵地拆遷工作難度大、耗時長,村組幹部常常加班加點,但待遇並不高,恰巧項目工作經費有結餘,便想了這個法子給大家發點“辛苦費”。

經過細緻的思想政治教育,袁興學、張玉祥等人認識到,“工作經費是專款專用的,擅自發‘辛苦費’是違規違紀的”,並表示不應在工作中夾帶私念,將認真對照黨章黨規黨紀進行深刻反省,主動退還違規領取的補助。(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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