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該要回來麼?

國服第一躺雞


個人觀點,既然談了三年時間也不算短了,她能揹著你去相親,說明你在她心目中沒那麼優秀,和你交往只是看你有沒有上進,或者說報著試試看的心態,現在看來是不打算和你進入婚姻,至於6000塊錢,也不是什麼大數目,憑心而輪要不要自己掂量掂量,反正是我的話我是不要了,就算是分手了必經在一起三年了,多少有些情份吧,不至於絕情到如此地步,又不是6萬60萬的。


刪除過去58


你這場景太像我以前的情景了。

我也是談了三年多,彼此感情很好,我都帶她回老家參加我哥的婚禮了,也介紹給老家親戚朋友認識了,在我心裡她就是我老婆了,誰知道回城市打工不久,她家裡不同意我們,排斥我是外地人,安排她去相親,她也去了,讓我覺察到她還在交往。

我傷心欲絕,苦苦挽留,可是她最終還是順從了父母,我想不明白我剛畢業努力奮鬥又對感情專一,拒絕了幾個追我的女孩,一心呵護她,可她卻這麼輕易就離我而去,就因為我剛畢業沒能力滿足她父母在她本地買一套房子。三年的感情抵不上三天的相親,我覺得很可笑。

如果你的女朋友也像我的一樣,立場不堅定,已順從了父母意願,勸你早點放下,免得痛苦一生,至於有沒有還你或是要不要討那點錢,我覺得無所謂了,給她吧,畢竟相愛過!



飛往南方的企鵝


曾經有一個朋友跟您有類似的經歷。

他們是初中同學,男方長得不錯,女方也可以算得上漂亮。相處了十來年吧,後來男方發現女方在他們交往期間去相親了,而且相親了好幾個。這些相親對象都是家境不錯的主,她的父母滿心歡喜,因為那段時間他們賭博賠了很多錢,負債不少。所以她的父母親更希望她去相親,能夠從中得到些許好處。她也很聽話,去了好幾次。然而,這期間我這個朋友和她還是情侶繼續同居著。後來,塵埃落定,他們分了,她嫁了個有錢人,而我這個朋友也籌備著離開這個生活好幾年的城市。很多時候,人不由己,既然愛已遠去,那就分了吧,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至於金錢,借的總是要還,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是交往期間自願花的,那就別提了,當是點費用補償吧。


北唄01


不管她是不是迫於父母的壓力相的親,但她最少沒有和她父母挑明你和她的關係,這三年你們又算得了什麼?你是她備胎?

如果她真的願意和你繼續處,最少這事後,該讓你見見她父母。

不願意繼續的話,那就分了唄。

至於錢的事,畢竟是她開口借的,如果她能主動開口最好,不主動開口,那就算了吧,對我來說,畢竟愛過三年的人,幾千塊錢不算什麼,不要搞到最後變成仇人。



八零後的峰子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我該要回來嗎?女孩子跟了你三年了,最終抵擋不了父母的反對。說明你自身條件沒有亮點,借她的錢,她也沒有明說不還,應該大度一點,就當作是補償了青春損失費吧。當然她沒這麼說,是我說的。

為什麼我要支持她呢?男人嗎,先要大度一點,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打算放棄這段感情了,就一定糾結了很久。女人如菜市場的蔬菜,早市,午市,晚市相差甚遠。猶其是價格,而你正好趕上了早市,菜正新鮮,價格正貴的時候。不要總覺得那女孩傷害了你,何嘗又不是被彼此傷害呢?

6000塊,她如果還給你了,你也沒有發財,只是心裡安慰了一下,平衡了一下。可是當事過境遷後,你們互相回憶起往昔。她不欠你什麼?心安理得。而你呢?當年為了追回那6000塊錢,找了她一次又一次。你會後悔的,因為當年她在如花的季節,跟你一起放綻。而你沒有給過她什麼?你應該落落大方的祝福她永遠幸福,莫辜負了你對她的一輩子不再相見!


寒杉寺


我猜,她當初找你借錢的時候,壓根兒就沒想過要還你!你也肯定是沒讓她給你打借條!所以,這個錢看你怎麼定義了!如果,你覺得她揹著你去相親,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深深傷害了你的心,那麼,直接跟她分手!不要聽她的任何解釋,那些都是糊弄人的,不管她怎樣的強詞奪理,不管她怎樣的痛哭流涕,你都不要相信她所說的每一句話!如果她深愛著你,她是不會偷偷瞞著你去見別的男人的!你最好現在就擬訂借條,上面寫明某年某日借給某某多少錢,並且規定多長時間歸還完畢!最後讓她簽下她的名字,按下她的手印才能完全生效!既然你打算終止戀愛關係,你跟她就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更何況是6000塊錢,你必須要回來!另外,你得反省一下自己了,為什麼你們倆談了三年都沒結婚?你的哪些地方讓她跟家人對你不滿意?因為對你的不滿意,才導致了她被家人催著去相親,所以,你必須調整自己改善自己!記得,戀愛不要談的時間太久,太久了就沒有任何激動的小浪花了!對彼此也不再有原先的情深義重了!因為太熟悉了所以就顯得太平淡了!好好處理吧,記得,當你失去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註定一切都不屬於你了!不要糾結,不要難以釋懷!你會遇到和你相伴一生的女孩的!祝你好運!



lsy小燕子


談了三年多,感情如何?她還揹著你相親,說明她根本不滿意你,只是把你當備胎。

怎麼知道自己只是個備胎呢?

首先,她從不在她的社交網絡平臺,比如微信朋友圈、微博、QQ空間等公開你們的戀情,這是她在刻意隱瞞,製造一種她沒有男朋友的對外形象,以便一有機會就可以跟別人談;

第二,她從不會把你帶去見她家人,或者見父母親人時刻意表現疏離,本來好端端的,突然放開手,或者隔著一段距離之類的,說明她不敢讓大家知道你們關係已經很親密,就是騰出空間機會來容納另一個人;

第三,她偶爾會玩失蹤,說的失蹤不是找不見人,而是她去哪裡你不知道,留下她真空的時間,她可以跟其他人試著處對象,如果有更好的,她就棄你不顧,就是騎驢找馬。如果真心愛你的人,尤其是女人,恨不得24小時貼在你身邊,如果不得不分開,也會告訴你她現在何方見何人做何事,她希望你倆的世界是融合在一起的。

你自己比照一下吧,如果中了,趕緊不動聲色,找些理由,比如哪個哪個親戚急著借錢,先挪去給他,今後再還之類的,把你的錢套回來吧[捂臉]



南寧NO媽


你好,很高興可以為你解答。 3年的時間說長也不長,說短也短,兩個在一起3年了,兩個人的感情,肯定是很好的,時間和愛情是不等人的,她揹著你去相親,說明了,你自身不夠好,給不了她安全感和物質的生活。畢竟你是愛她的,哪些錢呢,就給她吧,我們一個大男人的,不是少了哪些錢,我們就會活不下去的,經歷過這件事情,你要好好的想,自身的問題在哪裡,修改過來,好好的掙錢,工作,下一站,那個她會和你在一起的,祝你成功,快樂。



阿妹農村


個人認為,她如果還就接著,不還的話也沒有必要非要追著要,三年的感情都說放就放了,難道六千塊錢還放不下嗎?

至於你說的替別人養老婆的話,我還是覺得你有點狹隘了,雖然人們戀愛大多是奔著結婚去的,但是並不是每段愛情都可以修成正果,相處三年了,不短的時間,女孩子肯定也是對你付出過真心和感情的,你們應該也是有過快樂的時光的,沒有必要因為這六千塊錢搞得不歡而散,大家都多留點美好的記憶不好嗎?不要因為這個債務就抹殺了這三年。

也許女孩子比較現實,答應家裡安排的相親,對你來說有點不公平,第一反應應該是傷心,而不是去要回那個錢。六千大概還是你可以承受的範圍吧,好聚好散的好。

如果對方主動還,你沒有必要拒絕,如果對方不還,也沒有必要死纏爛打的要了,長個教訓,擦亮眼睛,會有更好的姑娘的。





陌蘩


您好!我是詩岸的星空,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

三年的感情來之不易,要是因為一次誤會和這6000塊錢而毀了,多麼可惜!她應該年齡不小了,可以看看這門婚事能不能談。

如果你是確定要分手了,也可以要回來,因為6000塊說小不小,畢竟掙錢很辛苦。如果她不還,你也可以起訴她,法律會保護你(前提是你發錢給她的時候沒有帶520,1314等數字,因為這些數字代表禮物送給別人的)但是,起訴她你會勝訴可你的聲譽也有可能受損。但我想很多人都會支持你要回來的,畢竟那不是你們兩個人的財產,那是你的個人財產。

而且,你找她還(要)錢是在幫她,幫她守住她的誠信,免得時間久了,這點錢會影響你們的關係,還會影響她和她未來男朋友的關係。

所以,欠債還錢,不需要擔心什麼道德問題,委婉點要就是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