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註定對立的存在,又是界限模糊的存在。

導語

“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老子《道德經》

在老子的《道德經》中,提出了萬物陰陽相和的概念。但,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都是大家以往所受的觀念中註定對立的反義詞。它們界限分明,從不混淆。在漫漫的人生路上,面對迷茫又無期的未來。誰又教導我們,每個存在於現實中的個體,其實是極端又自相矛盾的結合體………

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註定對立的存在,又是界限模糊的存在。

由愛生恨

在小說中,有這樣一段話,最能體現出由愛生恨的心理歷程。我對你的深愛,讓我不由自主的把我所有的好都給你,把我所有的不好都暴露給你,只希望你能看見我的好而愛我,愛我愛到就算我有缺點也能被你毫不猶豫的接納。

我對你的深愛,讓我想把所有的不甘、痛苦都跟你說,特別是關於你給的不安全感,我沒有無病呻吟,只是我想你站在我這邊,不用權衡利弊、不用兩害相權地,站在我這邊。

我對你的深愛,讓我期待你的眼光落在我身上,讓我期待你能夠在乎我一點,讓我期待你的眼裡只有我。

我對你的深愛,就是如此而已。

可是你從來不遂我的願。

你說我於你而言的特別,說我對你的重要性,我從來都沒信過。因為,因為你從未給我安全感。從來沒有。我恍惚,我卑微,我黯然神傷,都是你給的。你是原罪。所以我恨你。

恨你對別人的好,恨你從來看不到我對你的付出,恨你從來不覺得我重要卻又一次一次的欺騙我,恨你在我心灰意冷的時候來擁抱我,我真的挺恨你的。

為什麼恨你?愛是原罪,你是愛,你是原罪。

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註定對立的存在,又是界限模糊的存在。

大忠似奸

在《明朝那些事》、《萬曆十五年》中,對張居正的評價都很高。“一條鞭法”、“考成法”等一系列改革,對漏洞百出,積重難返的明朝而言,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他個人對萬曆帝、大明王朝,忠心耿耿。對於當時大明之危局,正所謂挽狂瀾於即倒。

張居正是能吏但不是清官。在其一生的政治生涯中,半生都在貪汙受賄。32人抬的轎子等等這些奢靡的行為也與我們傳統教育中的好官形象大相徑庭。

“吾非相乃也”

日月共明,萬國仰大明天子。

丘山為嶽,四方仰太嶽相公。

從各個角度看,張居正都是臣子並非是帝王。但他確確實實是當時明帝國實際的控制者。權利之大幾乎鎮主。在萬曆皇帝看來,鎮主的張先生,教導皇帝節儉而老師自己奢靡的張先生就是一個奸臣。這也是張居正死後,悲慘結局的原因。

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註定對立的存在,又是界限模糊的存在。

大善即大惡

《 呂氏春秋·察微篇》裡面記載了一個很有名的故事:

春秋時期,魯國有一條法令:

“凡是將本國流落在外的奴隸花錢贖出來的人,回國後政府一律報銷贖金。”

所以,當時許多魯國民眾紛紛在外替奴隸們贖身。

但是孔子的學生——子貢富甲一方,視錢如糞。

有一天出遠門,順路贖回了幾個奴隸,回國後拒絕去報銷。

於是,子貢一夜爆紅,成為了全民偶像。

只有孔子破口大罵:

“自今以往,魯人不復贖人矣!”(從今以後,魯國人不會再贖奴隸了。)

為什麼?其實仔細想想就不難明白:

子貢的“義不取金”,雖然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名譽。

但同時也將普通人都能做到的“義”無形中拔到了一個更高的標準。

以後若是有人回國報銷贖金,聽到的可能就不再是國人的讚揚,反而是鄰居的嘲笑。

因此,最終的結果就會變成孔子所感嘆的:

“自今以往,魯人不復贖人矣!”

本來是一件前人流傳下來的傳遞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卻被子貢一手做絕了,做得“後無來者”。

誠然,子貢的道德是比別人更勝一籌。

但是他一個人的“無私”,無形中使得多少個奴隸的命運無辜受累呢?

沒錯,子貢以一顆“大善”之心,卻做出了一件“大惡”之事。

愛與恨、忠與奸、善與惡,註定對立的存在,又是界限模糊的存在。

結語

在現實中,有很多人都是矛盾的個體。在各個角度看,每個人都是個性多彩的獨立個體。借用王陽明的一句話“此心不動,隨機而行。”面對殘酷的現實,內心應保持良知,隨機去應對變化萬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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