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諮詢:人不在了,如何辦理銀行存款公證,要什麼資料(手續),公證要收費嗎?

要辦理繼承公證,三明市內任意縣市區公證處都可以辦理,建寧縣公證處地址在建寧縣司法局一樓,位於建寧縣濉溪鎮荷花東路19號,辦理公證要收取公證費。具體材料見如下:辦理法定繼承權公證所需的材料:


1、被繼承人的戶口註銷(死亡)證明(寫明:姓名、出生、死亡年月日)(派出所、醫院)。
2、被繼承人的配偶、父親、母親的死亡證明、或生存證明(寫明:姓名、死亡年月日)(村/居委、單位、派出所)。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
3、被繼承人的結婚證,被繼承人或其配偶未再婚、未再生育子女的證明(村/居委、民政辦、計生辦)。夫妻前後死亡的,後者的未再婚證明。
4、被繼承人一共只生育幾個子女/早亡者未結婚、未生育子女的證明(村/居委、單位、計生辦、民政辦、派出所)。
5、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房產證、土地證、存單、銀行證明等)。
6、70歲以上的老人的體檢證明(寫明:神志清楚、思維正常、對答切題、精神狀況良好)(縣醫院內科)。不會寫字、簽名的要刻簽名章。
7、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複印件)。
第4點證明格式:
證 明
茲證明我村(居)村(居)民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已故)與XXX(女/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尚健在/已故)是夫妻,倆人系初婚,婚後一共只生育了X個子女,姓名分別是: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倆人沒有其他養子女、繼子女及其他撫養人、贍養人、扶養人。

特此證明!
村/居委會(公章) 單位(公章) 計生辦(公章) 派出所(公章)
年 月 日

(建寧縣司法局 回覆 2020-03-13 10: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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