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的一條罪名


北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蘇東坡命運

再次逆轉,當宰相章惇首先向蘇東坡下手,與人羅織罪名,說動皇帝,貶謫蘇東坡於蠻荒之地。罷黜蘇東坡的詔令制如下:“若譏朕過失亦和所不容,乃代予言詆誣聖考。乘父子子恩,絕君臣之義,在於行路猶不戴天,顧視市民,復何面目'?汝軾,文足以惑眾,辯足以飾非,然而自絕於君親,又將誰懟?”。

蘇東坡的一條罪名


這道詔令,出於原為蘇氏崇拜者、大文人林希之手,有點駢賦的風格。對於蘇軾的貶詞,代君主立言,尤其下了功夫。其詞翻成白:“如果只是譏諷朕的過失,又有什麼話朕不能容忍呢?竟然代替朕說話,詆譭誣陷聖明的先帝,乖背朕父子的恩情,妨害君臣的道義,路上的行人,尚且與他不共戴天,回頭看看士大夫與百姓,還有什面?”又說:“雖然你蘇軾的文章足以迷惑大眾,雄辯足以文飾過錯,然而自絕於君親,又將怨恨誰呢?”

蘇東坡的一條罪名


觀對蘇軾的貶斥之詞,所謂罪責,多系欲加之罪的莫須有事,而“文足以惑眾,辯足以飾非”,倒是事實,不過,此話亦可反著讀:是對一代文化宗師的褒揚。據說當時蘇軾見了,說:“想不到林大(希)也能做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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