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稀释苯酚被认定为是假药谈起

为什么李跃华的专利发明药物稀释苯酚不被认为是新药,而且不管有无疗效,立刻被认定为假药?主要是定立了一个很详细的医师法,对医生的治疗行为方方面面仔仔细细条条框框的进行了规定,医生差不多沦为机器人了。规定了思维的基础,思维的方法,思维的路线,思维的每一个节点,不可以有异端,去销售和应用预先准备好的药材,无法去自寻药材或者创新药材,所有的药材都必须经过法律的认同,录入医保,才能应用到病患身上。野生天成的药材,只要没有被录入医保便不被认同了,会被当作假药。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样新药都失去了被民众自然发现并应用的权力。

从上面可以看出,断定该药物是假药,并不是从药物的药理上去断定,而是从法律上去断定的。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上讲,这是个依法办事的好事。但是从科学的严肃性上讲,这就不是一个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精神了。

实际上医师证和医师法,规定了新药只能由实验室的院士们来发明,而其他人都不能够发明新药,如果发明了,从医师法上说那就是假药。而是不是假药,和这个药能不能治病没有关系。这是目前医学界真实的状况。我认为这些规则的制定,确实是疏忽了一部分来自于民间的创新和新药的发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