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神的新生:3.15说说“假药”的变化 「安全用药100讲 第15讲」

药神的新生:3.15说说“假药”的变化 「安全用药100讲 第1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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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的新生:3.15说说“假药”的变化 「安全用药100讲 第15讲」

‍今天是新版《药品管理法》发布实施后的第一个“3.15”,人们总是把3.15跟打假联系起来,而在所有的假货中,最令人痛恨的也许就是假药了,因为它不仅谋财,甚至会害命。国家对假药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这体现在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中。那就是,新法对“假药”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当然,除了更严的条款,也有变松的地方,比如,如果药神的行为案发于今日,他或许不再入狱,能获新生。具体我们来说说--“假药”的变化,让我们对假药有个全新的理解。

药神的新生:3.15说说“假药”的变化 「安全用药100讲 第15讲」

一、重新界定假药、劣药的范围

新法将过去所规定的“假药”、“劣药”“以假药论处”、“以劣药论处”四种情形进行综合考量,重新定义为两种情形,即“假药”与“劣药”。这样更有利于相关执法部门对假药、劣药进行更有针对性地惩处,与公众对于假药、劣药的朴素理解更加契合。将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从药品品质的假劣中分离出来,单独列出进行表述,有助于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具体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新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调高了对经营假劣药品的处罚力度,可以说是远远大于修订前的罚则所规定的额度,体现了国家对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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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口未经国内批准药品,不再“以假药论处”

原有“未经批准生产和进口的药品以假药论处”的条文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被取消,更改为“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将面临没收、罚款、吊销许可、禁业、拘留等行政处罚。针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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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都记得,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药神及其原型--白血病患者陆勇,代购境外抗癌新药,被认定为经营假药罪,判刑入狱,这一度引发广泛关注。新版《药品管理法》最大亮点是修订假药定义,这正是针对电影《我不是药神》里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回应老百姓的呼声。药神的行为放在今天,或可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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