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租界”之興亡

  近代煙臺開埠後,以英國為首的各國官員、商人、傳教士等紛紛來煙經商、傳教和興辦各種事業。他們利用與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在煙臺“租賃民房或購地自行營建住宅、醫院、教堂、塋地等”,甚至還非法設立了自己的市政管理機構,建立了“國中之國”———“租界”。

煙臺開埠英國劃定租界

  隨著煙臺開埠,英國首先提出了租地要求。1861年6月10日,英國第一任駐煙領事馬禮遜向署青州知府董步雲提岀租地要求,“地點是煙臺山和威海衛路之間。由北到南約3000英尺(914.4米)、東西寬2400英尺(731.52米)”。這就與法國產生了利益衝突。

  在英國未進入煙臺以前,法國早在1860年6月就武裝佔領了煙臺山及其周圍。法國也“欲在煙臺租地,指定煙臺山南二百畝地為法國永租之地址”,以作為法國的專管租界。“然地狹不敷英國分設,致起英人之異議”。

  清總理衙門的態度是:“轉飭東海關監督斟酌妥定”。直到1866年,登萊青道潘霨利用英法之間的矛盾,並以事關風水為由,提出只“准許各國公共租用煙臺山地區(除炮臺之外),並不得作為某一國的專管租界”。確立了“煙臺開放租地與各國,不設租界的成例”。

  1876 年,中英簽訂了《煙臺條約》。條約規定“新舊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國租界,應無庸議。其租界未定各處,應由英國領事官會商各國領事官與地方官商議,將洋人居住處所畫定界址”。這一條款為英國領事在煙臺設立租界提供了藉口。

  1876年(光緒二年)底,北洋大臣李鴻章下令“東海關道龔易圖派員札飭福山縣令,會同英國領事査勘設立租界事宜”。1876年底,東海關道改由張蔭桓接任。光緒三年(1877),東海關道張蔭桓與英國領事會勘丈定租界範圍。劃定的煙臺租界總面積為“308 畝7 釐7 毫”,範圍為“東到沙河西岸小屋東牆外為界; 東南吉祥街東口木柵欄;西至煙臺山下西邊海岸走路為界;西南和記洋行棧房; 正南洋藥局北方木柵門;正北煙臺山下走路”。煙臺租界“正北、正東、正西以及東北、西北各處以街道為界。路外即海,岸外海水屬中國土地”。

  除了劃定租界範圍,英國駐煙臺領事還提出仿照上海租界章程,設立工部局,徵收碼頭捐。設工部局雙方無異議,但在徵收碼頭捐一事上,張蔭桓堅持不允。使得已經劃定的煙臺租界實際上並未成立,於是設立煙臺租界一事又拖延下去。

  雖然沒有設立租界,但並不妨礙英、美各國對中國主權的侵犯。英國一方面在駐煙領事館設立巡捕,還組織了領事法庭(Consular Court),攫取領事裁判權。領事法庭以英國駐煙領事為審判長,陪審員二人或四人,“由寄居其管轄內之英國人中選之”。領事法庭性質上是英國地方審判所。英國的煙臺領事法庭也留下了很多案例。如1881年8月13日,其審理了“英國人禮也訴太古洋行”一案。此外,美國也在煙臺設立了領事法庭,這是美國在中國設立的18個領事法庭之一。

私設工部局成立非法租界

  除了攫取領事裁判權,以英國為首的各國駐煙領事還進一步侵犯中國的主權,企圖控制外國人居住區內的“工巡事宜”,即工程和巡捕(警察)事務。

  1890年,駐煙各國領事發起成立一個負責修葺和擴建外國居住區的施工組織,名為修路局(Roads Committee)。修路局的設立,意味著外國人居住區的工程事務徹底被其控制了。此外,英國領事還控制了巡捕事務。“直到1891年,在東海關的報告中記載,在外國人居住區設立了一個負責公共安全的警察機構,由3個人組成,由英國領事館的武官負責指揮,其費用由當地的中國政府地方官員道臺支付”(史米德《煙臺歷史一瞥》)。

  駐煙各國領事控制了“工巡事宜”,但工程建設經費卻沒有著落。為此,他們盯上了煙臺書信館(CHEFOO  LOCAL  POST)。這家機構是由西方僑民於1893年非法在煙設立的,它通過自行印製商埠郵票出售,牟利甚巨。

  1894年,駐煙各國領事非法設立了“工部局”(Chefoo  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由修路局和煙臺書信館合併而成。工部局成立之初,經費主要依賴郵政業務和出售郵票的豐厚收入。工部局利用這筆資金,美化外國人居住區內的道路,種植樹木,設立娛樂休閒場地等,改善外國人居住區的環境。但1897年大清郵局設立後,工部局的郵政業務大受影響。工部局遂開徵房產捐和人丁捐,其房產捐按房產估價“每百抽七釐五或七釐五之半、照地勢而定,人丁捐每名初納銀五元,後加至十元”。通過收取房產捐和人丁捐,工部局又攫取了外國人居住區中的徵稅權。

  通過控制煙臺外國人居住區的警察權、徵稅權甚至行政管理權,工部局實際上成了一個市政管理機構,煙臺“租界”出現了。但由於工部局是非法成立的,中國政府始終未承認其合法性,故這個“租界”是一個非法租界。

  工部局要取得合法性,必須在煙臺建立合法租界。為此,1899年、1906年和1908年,駐煙各國領事屢次向清政府要求設立專管租界或公共租界。但西人慾在煙臺成立租界一事既遇到民間抗議,也遭到官方反對。東海關道何彥升提出自辦工巡事務,認為可以“援照嶽州、杭州、蘇州等處通商口岸,一切工巡事宜,由官自辦之成案也”,並於1907年5月12日在煙臺進行了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工程。1909年,其繼任徐撫辰“將原有洋人工部局及巡捕十八名、與地方巡警合併”。這些舉措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收回工巡事務,避免煙臺設立租界。

合辦工程局 設立“準租界”

  駐煙各國領事本想通過建立租界,取得工部局的合法性,結果租界未能建成,工巡事務又有可能被登萊青道收回。這些領事心有不甘,通過與東海關道何彥升協商,在中外都做出讓步的情況下,初步達成成立公會的協議。

  1909年12月31日,雙方制定了《華洋合辦煙臺第六區工程董事章程》,並“呈請海關道臺及領袖領事核准施行”。1910年成立了“華洋工程局”,也叫“中外聯合自治會”,其英文名字為“International  Committee”。亦稱“華洋工程局”。

  華洋工程局由“華洋兩商內各選董事六員在該處照章辦事”。“該處即華官所指為第六區(筆者注:上世紀20年代初改為第一區)者”。工程局負責區內“如修築及疏通街道、橋樑、溝渠等公眾之道,並一切關於衛生之滌淨灑水、疏通溝渠及燃燈等事”。但“區內巡警事宜,董事不得干涉”。

  第六區內,“一切工程費用均向區內各商家或業主及洋人之居於區外者勸集,歸董事等經理收支所有”。另外,“區內一切道路仿照舊日西會章程辦理,既由區內籌款修築,則區內來往東洋車應即續行納捐,以資接濟董事等。”也就是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第一屆華洋工程局董事人員,西人董事包括賴門(煙臺美孚石油經理)、顧裡巴(德國捷成洋行經理),加特時(英國盛記洋行老闆),弼德(英國太古洋行煙臺分公司經理),司徒克(英國內地會安歇樓負責人)和稽爾思(美國長老會派到煙臺籌建長老會醫院的醫生)。華人董事包括 張成卿(張裕釀酒公司首任總經理)、萬坤山(謙益豐銀號經理),李載之(招商局煙臺分局總辦)、李堯仙(成生號經理)、劉雲第(洪泰號經理)和孫文山(恆興德經理)。

  華洋工程局下設道路橋樑、收捐領牌和滌淨燃燈三個委員會。負責道路橋樑委員有加特時、司徒克、萬坤山、李載之;負責收捐領牌委員有伯脫、顧裡巴、孫文山、張成卿;負責滌淨燃燈委員有稽爾思、賴門、李堯仙、劉雲第。

  華洋工程局的設立是中外雙方做出妥協後的結果。對雙方來說可謂“雙贏”。對中方來說,用“華洋工程局”代替了租界意味太濃的工部局(Chefoo 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並由西人獨辦變為中外合辦,同時收回了警察權,既彰顯和明確了中國政府的主權,又阻止了“租界”的成立。對西人來說,非法的工部局變成了合法的“華洋工程局”。這一結果對雙方來說皆大歡喜。

  為此,1910年,直隸總督陳夔龍、山東巡撫孫寶琦聯合上奏對“煙臺辦理交涉出力華洋各員分別請獎”。奏摺中提到:“查煙臺通商與他埠之有租界者,性質不同。關於外交政策,固在該關道相機應付,亦各洋員相與有成,用能善全,鄰交尊祟,國體以仰副。”

  作為一個城市管理機構,華洋工程局是“海關道臺及領袖領事”承認的。它的設立意味著煙臺“租界”性質已經從“非法租界”變成了合法的“租界”,只是沒有租界之名而已。因此,國內外很多學者認為煙臺“租界”是一個“準租界”,甚至認為是中國最具特色的一個租界類型。

  華洋工程局成立後,“也得到了煙臺社會各界的認可和支持”。民國元年(1912)在煙臺魯軍司令部擔任執行官的匡裕祥,在其《煙臺筆記》中描述了煙臺“租界”:“煙臺山上各國領事署林立,煙臺山下,各國商店林立。然站段警察,悉中國官廳所派出。其餘教堂醫院所在之地,可想而知。餘在此處當三月尋芳,或六月納涼之時,每日必往該山上下。遊覽一週,見山上所置之石磴石椅,中外人更番休憩,並無如上海之花園,狗與人不許進去。漢口之江沿,只准外國人行走,不準中國人通過者”。

成立市政府 收回“租界”

  煙臺“租界”從1910年成立,到1930年被煙臺市政府收回,共存在了20年。之所以被收回,與20世紀上半葉中國掀起的收回租界運動有關。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中國人民掀起了廢除不平等條約運動,收回租界是其主要目標之一。1919年收回天津德、奧租界和漢口德租界。1926年北伐戰爭開始後,各地反帝運動高漲,中國人民要求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撤退外國駐華軍隊,收回租界。1927年收回漢口和九江的英租界。1929年收回天津比租界和鎮江英租界。各地租界被中國政府陸續收回。煙臺“準租界”也面臨著同樣被收回的命運。與其他租界收回時大張旗鼓宣傳不一樣,煙臺租界的收回沒有激起多大的波瀾。

  1929 年,劉珍年佔據煙臺,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獨霸膠東,人稱“膠東王”。同年,陳調元擔任山東省政府主席。不久任命周善同為煙臺市籌備處處長,擬在煙臺設市。1930年1月1日,煙臺市政府正式成立,周善同就任煙臺市長,他也是煙臺歷史上第一位市長。煙臺市政府下設財政局、社會局、工務局和公安局四個局。局長分別為汪啟智、趙光宸、蕭俊彩和王靜涵。煙臺市政府“管轄區域為東山、北海、南山及通伸村四圍。所謂煙臺市警察區域以及附近十三村區域”,“除軍事、司法、收稅機關外,掌理市內一切行政事務”。

  煙臺市政府正式成立後,就收回“租界”一事與華洋工程局展開談判。經過多輪談判後,在英、美、日三國領事共同見證下雙方達成協議:“第一區工部衛生委員會改為市政府諮詢委員會下委員,參與市政。稅金徵收及捐款由工程局和市政府聯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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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三

  就在雙方達成協議後,1930年9月,韓復榘被蔣介石任命為山東省政府主席。陳調元調離山東,一直不為劉珍年所容的周善同即卸任煙臺市長。劉珍年任命其親信師長何益三為煙臺市長。

  何益三擔任市長後,馬上推翻了煙臺市政府和華洋工程局達成的協議。10月13日,煙臺市政府向華洋工程局發文,要求工程局將所收稅金一律向煙臺市財政局移交。並以“華洋工程局作為一個特殊組織影響市政統一”為由,要求立即解散華洋工程局,並將其業務、資產移交給煙臺市政府。

  為應對這一情況,華洋工程局於10月20日召開臨時大會,會上中外委員一致認為:華洋工程局已與前任市長達成協議,且是在英、美、日三國領事共同見證下籤署。協議是煙臺領事團承認的,同時也得到中國方面的承認,具有法律效力。對於煙臺市政府擅自推翻這一協議的決定,華洋工程局應予拒絕。

  於是,華洋工程局中外委員與市長何益三進行交涉。21日,華洋工程局中外委員共同面見何益三市長,但何的態度卻極其強硬,要求馬上解散華洋工程局,並移交資產,沒有絲毫妥協的餘地。

  眼見大勢已去,華洋工程局於10月30日召開大會,討論解散工程局及與煙臺市政府交接業務、移交資產等根本問題。會上除一人反對外,其餘都同意解散。大會討論了將來的納稅問題、工程局解散後的問題、各國領事與中國方面的交涉問題等等。會議最後決定,華洋工程局於11月20日解散。

  1930年11月20日,煙臺華洋工程局將辦公場地、存款二三百元、辦公設施以及消防器械全部移交給煙臺市政府。至此,運行了20年的華洋工程局徹底解散。隨著煙臺“準租界”被取消,煙臺市政終於實現了統一,煙臺歷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魏春洋 撰文 / 供圖

原文發表於《煙臺晚報-煙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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