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官司輸了要賠錢,想把他的車抵押給我,對我有影響嗎?

浪裡個兒郎兒


1.這種行為屬於惡意轉移財產行為,一旦勝訴方拿到證據,可以直接到法院刑事審判庭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你朋友的拒執罪的刑事責任;2.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是共謀,你就可能被以共犯追責;3.即便勝訴方拿不到證據,但法院也會以你朋友在敗訴後將車子過戶涉嫌轉移財產,進而啟動法律程序,查封車輛。


稅務律師菅峰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朋友把車抵押給你,法律上屬於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屬於從合同,有主合同才能有從合同。這個主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借貸合同等等。舉個例子,你朋友借了你10萬元錢,他把車抵押給你。總之不能發生平白無故把車抵押給你的事情。無償抵押很容易認定惡意串通。

結合表述的背景,朋友官司的判決已生效,他不賠償,對方下一步就要申請強制執行了,這時候你朋友轉移財產或在財產上設置抵押權,他主觀上就有惡意。你明知這件事,仍辦理抵押,配合做戲,你主觀上也是惡意的。

總的來看,如果你和你朋友抵押手續齊全,合理正規,對方無證據表明你們惡意串通的話,你朋友的車保住了,但他是真老賴。如果對方證明你兩惡意串通了,抵押無效,車還是會被執行。如果朋友的惡意阻撓執行行為嚴重的話,根據《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朋友可能涉刑。

不管哪種情況,你都要捲入漫長的糾紛訴訟中(對方主張抵押合同無效,你是被告之一),身心疲憊。建議不要引火燒身,不要助紂為虐,讓世界少幾個老賴,多一點美好。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根據你的情況,梳理一下你的問題如下:

  1. 你的朋友已經成為法院的被執行人;
  2. 你的朋友想將他的車抵押給你;

不知道的是,你朋友的車有沒有被人民法院查封?

如果已經查封,你們雙方關於車輛抵押的行為是無法實現的。

因為,查封車輛需要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沒有辦理登記,抵押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之後如果你的車被法院扣押,你也沒辦法主張權利;

如果沒有查封,對方可能會主張你倆惡意串通,抵押合同無效。

判斷惡意串通與否,主要看你倆在簽訂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時是否知道朋友已有法院的執行案件在身,如果知道,有可能被判定為惡意串通。

如果你不知道,或你知道朋友在車輛外,還有其他財產,你可以以善意第三人主張權利。

抵押車輛如想生效,抵押登記和取得車輛缺一不可。

如只辦理了抵押登記未取得車輛,對方可能會將車輛再次出售引發紛爭;

如只取得了車輛未辦理抵押登記,可能會造成車輛無法過戶,之後無法年檢,也比較麻煩。

希望能夠幫到你。

關注律師芳姐,獲取更多法律資訊。

律師芳姐


這肯定有影響啊!我們先來捋一下思路:

首先,車在你名下,他在用,你圖到了啥?

其次,他在用車,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先找誰?

你是兩手空空,揹著個隱形“炸彈”!

回到你所說的事情,你朋友已經輸了官司,那麼他名下的財產理應賠償對方,要是從你朋友所願,你是在“助紂為虐”,從道德上就把你拉下水。

而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如果對方申請執行,查明你朋友惡意轉移財產,拒不執行,那麼你就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後果可想而知的嚴重!

所以,建議你拒絕過戶,但記得和朋友道明原委,免得你不近人情。

法治社會,容不得半點馬虎。


開卷有意


老賴分兩種,一種是客觀原因導致失去財產無法還債,例如創業、生病等等;還有一種就是你朋友這種,有財產拒不執行而且想方設法轉移的,這種才是真老賴。

有幾個嚴重後果:

1,你朋友因為這3萬拒不賠償,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受到很多限制,考慮一下值不值;

2,車輛過戶到你名下,應該還是他開,他如果下次再出事故,按你朋友的尿性,可能也會想方設法拒不賠償,那麼所有法律意義上的賠償責任都在你身上,你或者跟他一樣轉移財產成為老賴,要麼乖乖自己賠償,假如是大事故呢?你可能會傾家蕩產;

3,如果被法院查到證據證明你們非法轉移資產,你是包庇窩髒涉嫌犯罪的;

……

以上的情況你要考慮清楚,他如果是理智的真正的朋友,不應該把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你頭上;而你做為真正的朋友,也應該勸他這樣做不值得,堂堂正正做人不香麼?




丹鳳朝陽RP


可能涉嫌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並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至其朋友名下,逃避履行賠償義務。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之規定,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蘇州宣超群律師


前提:交通事故,已經判決生效,屬於涉案車輛。你的朋友並不想賠償。

第一,如果他只是把車過戶到你名下,你們之間沒有買賣合同,沒有轉賬憑證,車的實際使用權還是他,那麼你的風險很大。如果他把車過戶之後不賠償對方,就是惡意轉移財產,而你就是幫兇就是共犯。再假如車子在你名下期間,他開車又出了其他的交通事故,哪怕是交通違章,那麼責任人是你。你想想你自己要不要擔這個風險?

第二,就算你們做戲做全套。籤合同,車輛、保險都過戶,轉賬一應俱全。那麼太低於市場價肯定不行。假如是按市場價,那你考慮清楚,你願不願意買一輛有事故又涉案的二手車。萬一對方假戲真做呢?那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所以,不管哪種情況,你的風險都是顯而易見的。不但是有可能錢財損失,還有可能一同成為被告,壞了自己的徵信。這可是比逾期嚴重多的壞記錄。退一步講,法律上沒糾到你的過錯,你也沒有其他損失,但你這是助紂為虐啊,良心上過得去嗎?[靈光一閃]這事做不得,真做不得,於情於理都做不得。


凌波微步4562


你要攤上大事兒了,千萬不可以這樣做。你的朋友在非法轉移資產,你明知道他在訴訟期間,還協助他轉移資產,疑涉嫌犯罪。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幫他扛官司,他這樣做本身就是害你。牽扯訴訟案件的財產是不可以過戶的,即便他想辦法過了戶也是非法無效的。你幫不了他。


關寶慶1


個人理解:車子有事故未處理完,而且還涉法律訴訟,這個車子應該不能交易,沒有辦法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你朋友要賣車賠錢,那也要法律判決執行完畢以後才能說這個事。你朋友不至於三萬元拿不起。

注意自我保護原則:涉及到法律(如訴訟)的事,不要輕易介入。防止有人給你挖坑!


北風中的石頭


當然有影響了

被別人起訴了,判決已生效,接下來你這個朋友不還錢就等著被法院強制執行了,那麼他這個車會被法院查扣的,查扣以後,就通過拍賣的方式償還判決確定的還錢義務。

你這個時候把車輛抵押給你,存在涉嫌轉移財產的嫌疑,如果低價轉移,那麼跑不了,你們就是以非法方式轉移財產。

即便以正常市場價格接手,車輛沒有過戶,依然逃脫不了被法院查扣的問題。

抵押只是手續的抵押,不是車輛的轉移。

況且,你朋友抵押給你的車至少你們之間存在主合同,法律規定抵押合同是從合同,那麼問題你們的主合同是什麼性質?

所以,不是想抵押就隨便抵押的,抵押要經過車管所手續的變更,那麼,判決都已經生效了,車輛還沒有被查封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