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業主如何面對延期交房?

今年3.15:業主如何面對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不可避免的成為了今年房企和業主必須面對的問題,疫情在法律已經被定義為了不可抗力,但是也不能成為所有房產項目的延期交付的理由,因此如何判斷自己面臨的延期交付還要看看下面的分析。

延期交房概率增加

疫情導致的工地停工或延期復工,讓許多樓盤面臨著可能延遲交房的困境。

近日,武漢數十個樓盤發佈了延遲交房的公告,其大多表示受停工影響,且在短時間內無法正常復工,對項目建設工程造成了重大不利影響,客戶所購商品房不能按雙方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交付。

有統計稱,2月中旬以來,受疫情影響最嚴重的的武漢市,已經有超過50個樓盤發佈了延期交房公告,並註明"復工的日期尚無法確定,將會導致工程進度延期,進而導致商品房交付延期。"

除武漢外,全國許多地區商品房項目也遭遇了停工影響,不僅延遲交房日期,也影響了項目銷售。不只是武漢,全國多地的建築工地都受此影響,明顯拖後了工期。據瞭解,目前大多數房企的職能部門已經復工或居家辦公,線下售樓處也在逐步開放,但工地項目的復工依然進展緩慢。

3月5日,住建部辦公廳明確各地要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開復工措施,實施建築工地封閉管理,全面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對進場工人實行每日體溫檢測登記等。

雖然政策層面鼓勵分批覆工,但具體實施中也有許多困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就表示,相比售樓處,項目工地的復工面臨更多困難和挑戰。比如防疫物資是否充足,是否有足夠多的宿舍用於工人隔離,如何解決好工人的用餐衛生問題等等,這些都是工地復工前需要通盤考慮的問題。

該人士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到現在也沒有明確的復工日期,他們進行過推演,一個工地在目前的情況下復工,需要購買足夠數量的口罩,消毒液,體溫計,以及衛生標準更高的餐食和宿舍。這樣算下來每天將多增加數千元成本,全國各地的項目一起復工,這個額外成本的負擔將會非常重。

除了嚴格的防疫條件,工地復工還有一大挑戰是人員短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用工荒,工人費用也水漲船高。在這種情況下,建築工地的復工,仍然進展緩慢。

地方政府積極應對延期

為了妥善處理延期交付可能帶來的維權糾紛,多個省市密集出臺政策,包括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順延繳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等,力求幫助開發商儘早安全地恢復建設。

3月6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統籌推進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妥善處理延期交付。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辦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允許開發企業順延3個月繳納尚未銷售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同時,《意見》也強調,加強房地產經營場所管控。售樓處、房產中介門店、房屋租賃機構等經營場所,復工前要做好預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嚴格實行客戶實名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疫情期間不得舉辦人員集聚性大規模現場促銷活動。

如何界定不可抗力

對於延期交房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湖北省首先對其進行了界定。3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公佈了一份關於復工復產法律服務指引的文件。文件是由省工商聯和省司法廳組織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公益律師服務團編制發佈的《湖北省非公有制企業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專題法律服務指引》,其中的第29條,針對房企能否基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交房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首先明確,此次疫情在法律上雖屬於不可抗力事件,但對具體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履行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免責事由,還應當根據個案具體分析:

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政府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期限內,且房屋已竣工驗收並具備交房條件,此種情形下房企因嚴格執行政府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規定而延期交房的,政府為防控疫情需要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通知具有強制性,原則上房企可主張順延交房日期;

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政府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期限內,但房屋因受疫情防控的實質影響無法具備交房條件而導致延期交房的,房企可主張順延交房日期,並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

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政府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期限之後,且房企並未根本上受到新型肺炎疫情的實質影響,房企應按時履行交房義務,不可按照不可抗力的規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

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政府出臺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期限之後,房企在疫情持續期間受到了如施工單位人員因確診疑似新型肺炎導致其他工人隔離、施工現場封閉、政府部門要求停工;房企、施工單位的勞動者多為湖北籍員工因受交通管制影響而無法及時返工造成企業無法正常運轉;工程所必須的設備、原材料供應商受政府管制影響無法按期到貨導致工期延誤等原因造成無法按期交房的,房企可主張順延交房日期,並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

如房企在新型肺炎疫情爆發前已經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形,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仍應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企業不應單純高舉新型肺炎疫情而理所當然認為可延期履約並可因不可抗力而免責,而應當根據本次新型肺炎發生及持續的地域範圍、時間跨度,以及對所涉行業的不同程度影響而區別對待。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戴金花表示,開發商能否免責,首先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對疫情是否有免責的約定,如果合同有約定,那麼開發商可以因此而免責;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需要看看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原因是否是受疫情的影響,疫情與延期交房是否有存在因果關係。如果疫情與延期交房存在因果關係,那麼開發商可以主張疫情為不可抗力而免責,如果不存在因果關係,那麼開發商不能因此而免責。

針對今年的特殊情況戴金花律師還提醒購房者注意以下兩種情形:

1、線上購房應注意

(1)對於開發商的宣傳資料及溝通信息,務必採取截圖等保存好。

(2)務必瞭解涉案樓盤的立項、規劃、施工,預售等信息,瞭解開發商的相關資質及信用情況,也可以到建委等官網查詢樓盤的電子檔案,並將自己查詢到的信息及開發商的宣傳資料進行一一核對。(3)儘可能多的跟周邊業主瞭解在建樓盤的真實情況。

(4)務必先簽購房合同後支付購房款。並且保留好籤署購房協議及支付款項的相關證據。

(5)購房合同一定要認真細緻的看,對於付款時間、交房、辦證時間、違約條款等內容,都要一一核對,如有修改,一定要保留好修改的溝通記錄。

最後,提示一點,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後主張因疫情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法院恐難支持。故,購房切不可因為便利而衝動,需謹慎。

2、二手房交易應注意

二手房交易到一半,因疫情中斷,首先需要了解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是否能夠預見到疫情會影響到合同履行問題。如果能夠預見到會受疫情的影響,那麼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如果簽訂合同時,無法預見二手房買賣會受疫情的影響,那麼雙方可以根據受疫情影響的大小主張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因此造成的損失,一般情況下按照公平的原則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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