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结!疫情期间妨害公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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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三远一网”远程视频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某某妨害公务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个月。此案是疫情防控期间,牧野区法院首例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妨害公务案件。

2020年2月18日,王某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到某小区门口时,在没有小区出入证的情况下,不听防疫人员的劝阻,骑电动自行车将小区的铁门撞坏并强行闯入小区。接到群众的报警后,情指快反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依法口头传唤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王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民警,卡住民警脖子,殴打民警头部。后被民警强行带回治安管理大队,在等待处理期间,王某某仍然不听劝告,连续用脚踹民警的腿部和腹部。

3月5日,牧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牧野法院当天受理该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庭传票送达、网上庭审预约、审判员阅卷等一系列工作,并于3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从立案受理至审结宣判,仅用时3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牧野法院使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涉疫情案件,进一步强化了被告人认罪服罪的效果,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极大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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