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期間謹防網絡詐騙“新花招”

新冠肺炎疫情來勢洶洶,全國上下打響疫情防控阻擊戰。各級各部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三令五申“少出門、少聚集”,要求確診病例和近期有重點地區出行經歷人員注意排查和隔離,嚴厲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但仍有少數人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多地出現聚餐聚會造成多人感染,確診病例隱瞞信息與多人密切接觸,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反面典型。本報提醒廣大市民,當前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期,所有人眾志成城,才能共克時艱;令行禁止,才是對自己、家人以及社會大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任的做法。

新疆:復工復產需謹防電信網絡詐騙

當前,正值復工復產時期,新疆警方從近期破獲的案件中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接觸式復工、居家隔離等情景,實施新型電信網絡詐騙,導致一些群眾遭受不同程度的財產損失。

為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範意識,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梳理了近期4個典型的詐騙類型:

一是宣稱低價出售防疫物資。不法分子利用復工復產期間,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緊缺之際,通過微博、微信、QQ、直播平臺等發佈虛假信息,打著低價的幌子,誘騙受害人轉款購買,收到貨款後便拉黑受害人,實施詐騙。

二是利用網絡授課平臺誆騙錢財。當前,很多中小學校利用網絡平臺給學生們上課。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潛入班級的微信群、QQ群,將頭像改換成班主任老師的頭像,假借開展線上教學,以收繳教材費、培訓費等為名欺騙學生家長轉賬匯款,實施詐騙。

三是宣稱可以“無抵押”放貸。不法分子發現一些企業在復工之初資金緊張,便發佈“無抵押”“無擔保”“低利息”“放貸快”等虛假貸款信息,吸引受害人進行貸款,再以收繳“保險費 ”“手續費”“保證金”為名,誘騙受害人轉賬匯款,實施詐騙。

四是宣稱招人在家“刷單”做兼職。不法分子通過短信群發、微信、QQ朋友圈等形式發佈“刷單”“刷信譽”等兼職工作廣告,打著“足不出戶、日入百元”的幌子誘使受害人參與,一旦受害人上鉤,便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給自己轉賬匯款,隨後消失,實施詐騙。另外,所謂的“刷單”“刷信譽”行為本身就涉嫌詐騙。

公安部門提醒,在當前的復工復產時期,廣大群眾應進一步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欺騙。如有群眾發現自己已上當受騙,可立即報警,並收集通信記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為警方破案提供合法有效證據。 (于濤)

重慶宣判3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近日,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江津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3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件並當庭宣判,周本偉、田茂曉、魏雙3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個月不等刑期,並處3.5萬元至5000元不等罰金。

黔江區法院經審理查明,1月26日至1月28日,被告人周本偉通過微信平臺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內發佈口罩售賣信息及口罩圖片,謊稱有大量口罩售賣,同時要求購買者先付款後發貨。款項騙取到手後,告知對方已發貨,隨即將被害人微信號刪除好友關係並拉入黑名單。周本偉通過此方式共騙取10名被害人合計15065元。被抓獲歸案後,周本偉通過微信退還被害人葉某2800元。法院認為,周本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口罩緊缺的情況下,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應從重處罰,以詐騙罪判處周本偉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黔江區法院經審理查明,1月31日至2月1日,被告人田茂曉通過微信平臺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內發佈信息,謊稱有大量口罩出售並配發了口罩圖片,同時要求買家先付款後發貨。在將被害人款項騙取到手後,編造虛假快遞單號告知對方已發貨,隨後將被害人微信號刪除好友關係並拉入黑名單。田茂曉通過此方式騙取3名被害人合計4800元。案發後,田茂曉將非法所得4800元全部退還被害人。法院認為,田茂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利用口罩供不應求之機騙取他人財物,應從重處罰,以詐騙罪判處田茂曉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江津區法院經審理查明,1月27日,“微商”邢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消息,稱其急需收購大量口罩。被告人魏雙見狀便與邢某聯繫,謊稱其有可供銷售的各類口罩數萬個。邢某信以為真,先後5次向魏雙微信轉款累計78100元。魏雙收款後,全部充值到了網絡賭博平臺,用於“百家樂”賭博。案發後,魏雙家屬主動向被害人邢某退賠78100元,獲得諒解。法院認為,魏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詐騙罪判處魏雙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個別人無視國家法律秩序,利用疫情防控物資供不應求,虛構銷售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嚴重損害人民群眾財產利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觸犯刑法規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應增強防範意識,警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網上購物更應保持謹慎,注意甄別各類售賣信息的真實性,謹防上當受騙。

(劉洋 李清潤 閆洋)

浙江警方破獲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403起

記者10日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今年1月21日到2月20日,浙江警方共破獲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件403起,涉案金額超3008萬元人民幣,抓獲犯罪嫌疑人294名。

如在此前,家住杭州的蘇女士需採購一批口罩,聯繫到了歐洲某國的一家供貨商,但該供貨商稱需要歐元交付。蘇女士經人介紹,聯繫到一位身在該國的男子Adam,將172.44萬元人民幣匯給Adam指定的中國工商銀行賬戶,請Adam到供貨商處交付23萬歐元。

國外供貨商收到貨款後,經驗鈔發現竟是大量假歐元,隨即聯繫了蘇女士。2月8日0時42分,蘇女士向杭州市公安局反欺詐中心報警。

接警後,民警連夜啟動涉案資金查控機制,對涉案賬號進行資金流向追查,通過各種方式暫時鎖定銀行卡以爭取時間,並同步申請緊急止付。截至2月8日6時,警方成功將事主被騙的172.44萬元資金全額止付,為蘇女士挽回全部經濟損失。

杭州警方介紹,今年1月21日到3月3日,杭州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偵破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刑事案件90餘起,抓獲嫌疑人110人,止付凍結915萬元,追贓237萬元。

2月14日,杭州臨安一名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刑事案嫌疑人向某某投案自首,涉案金額達400餘萬元,被騙民眾達60餘人。

臨安警方介紹,1月19日到2月初,向某某通過虛構其能購得大量口罩、體溫計等物資,經朋友介紹陸續騙取10多個人的貨款,共計400多萬。嫌疑人騙得錢財款都用於網絡賭博,且錢已輸光。目前,該案件正在偵辦中,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隨著近期企業陸續復工,不少企業需要採購口罩等防護用品,一些不法分子動起歪腦筋,以銷售口罩等物品名義實施詐騙,使復工企業蒙受損失。

如今年2月19日,杭州蕭山警方獲悉,有復工企業、醫療機構及民眾在網購口罩、耳溫槍等物品時遭遇詐騙。通過大數據分析,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邱某,並於當天將其抓獲。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案件10餘起,涉案價值10餘萬元,嫌疑人邱某已被蕭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外,杭州桐廬警方在今年3月2日接毛某報警稱,今年2月初,其因購買口罩被詐騙40餘萬元。3月4日,警方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稱,二人在明知自己無法提供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騙取他人口罩貨款並用於個人揮霍,累積騙取資金達50餘萬元。目前,上述兩名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民眾,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轉賬,儘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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