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童婚制度為何根深蒂固?宗教、傳統、還是貧富差距?

印度童婚制度為何根深蒂固?宗教、傳統、還是貧富差距?

|開掛的印度/週五更新/楊清筠(撰文)|


印度的性侵惡風為何屢禁不止?

近十年來,兩性平等的觀念在世界各國不斷深入人心,而南亞的土地則似乎吃了時光倒退藥,女性地位不進反退,層出不窮的性犯罪事件不僅因為數量之多引起了全球憤慨,更是因為無下限的犯罪方式為世人所震驚。下至襁褓當中未足週歲的女嬰,上至步履蹣跚年過七旬的老嫗,都不能逃過性犯罪的魔爪。我們不禁疑惑,印度人大都虔誠信仰宗教,尤其是最講究業報輪迴的印度教,這些罪犯就不會因為罪孽深重而畏懼嗎?而經濟水平提高明顯的印度,為什麼在司法懲處力度上如此軟弱,才會讓一批又一批管不住褲襠的性侵者無所顧忌、逍遙法外?

這些問題歸根結底,與印度社會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有關,不論是宗教約束還是司法震懾,都繞不開被動的主體——印度民眾,這個國家貧富差距巨大,受過現代化教育的精英階層只佔了龐大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放眼廣大的南亞土地,熙熙攘攘的依然是受落後陋習薰陶的普通人,這些人就是社會進步最大的阻礙,而他們,卻也正是組成印度社會最重要的基礎。因而,改革步履維艱,移風易俗豈是一朝一夕的事呢,哪怕法律百般勒令革除陳舊糟粕,但是執行力甚微,面對執意延續舊習的大規模群眾,懲處也相當艱難,沒能被大部分人從心底裡認同的政令,便常常形同虛設。

印度童婚制度為何根深蒂固?宗教、傳統、還是貧富差距?

印度性侵屢禁不止

在印度諸多畸形風俗當中,童婚是一個異常惡劣卻又禁而不止的嚴重陋習。雖然早在1929年,印度就出臺了《禁止童婚法》,為了安撫大眾情緒,這紙法律僅僅是小心翼翼地將女子結婚年齡規定在15歲,仍然大大低於生理性徵完全成熟的時間。然而還是遭到人們的無視,哪怕在管理嚴格的城市,都還有人不遵守規定讓幼女早婚,在法律意識淡薄的山區農村,更是要高達70%以上的女性都在15歲以前就完成了婚姻形式。

到了70年代後,追隨國際發展大潮,印度政府又將婚姻年齡提高到女18歲男21歲,但是在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的偏遠地區,女子成婚的年歲並沒有因此提高多少。

拉賈斯坦地區是印度童婚盛行的地方,這裡有著據說沿襲上千年的阿卡蒂節用以舉行大規模的童婚。年僅3到6歲的小姑娘身穿繁複的盛裝,因為要舉行婚禮而起得格外早,她們並不知道今天所發生的事情對她們的人生究竟意味著什麼,只知道在睡意不斷襲來的時候,趴在父母身上不耐煩地打盹。有些更小的女孩子尚在襁褓中,也被父母安排來參加童婚。

現場氣氛很熱烈,音樂、聖火、人群,大家似乎都喜氣洋洋,而真正的主角卻全然不明白自己是在幹什麼,直到她們長大懂事,大約在十一二歲時,就要被送到夫家做媳婦了,那個時候才能意識到,關於婚姻乃至今後的命運決定,自己連記憶都殘缺不全。

小新郎要比新娘歲數大一些,最起碼大都知事,不過他們基本上也不清楚,未來終身的伴侶是要在今天就定下來了。每年在拉賈斯坦舉行的集體童婚,少則幾對,多則十幾對,這就導致當地的小學生已婚率達到30%——大學依然毫無對象蹤影的同學不禁感到五味雜陳。

這些孩子繼續唸書至接受高等教育的幾率有多大呢,恐怕微乎其微,所以,他們長大後又會成為下一代送兒女去參加童婚的父母。如同惡性循環。

印度童婚制度為何根深蒂固?宗教、傳統、還是貧富差距?

集體童婚儀式

由童婚結成的家庭往往是不幸福的,尤其是嫁給比自己年長几倍夫君的女孩。印度社會的父權制非常頑固,女子受不到應有的保護,常常會被夫家責打,十歲剛出頭的姑娘,身體還沒有完全長成,就要準備做母親,十二三歲的小媽媽比比皆是,且不說她們能否有成熟的心智,最起碼生理上的傷害就是不可彌補的。

對於這些孩子來說,人生的意義就只有簡單的繁衍後代,以男人為中心,以孩子為中心,她們可能是一個好女兒,是一個好妻子,是一個好母親。而唯獨,沒有成為一個好的自己。

印度政府早已意識到童婚陋習會嚴重阻礙社會的發展,也是兩性平等之路上巨大的絆腳石。但是為什麼法律出臺卻還是屢禁不止呢?因為童婚習俗在印度、尤其是北印度地區太過頑固,當政府負責巡查的工作人員出現,參加童婚的家庭數量就有所減少,但是背地裡,父母還是會將兒女私自下定,哪怕當地的公務員也參與其中。

童婚習俗至今盛行不衰,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貧窮。

萬事發生發展根本推動力在於利益,要不是有利可圖,誰會傻傻恪守著一箇舊的習慣去呢?相比於成年後再尋求伴侶,童婚需要的支出要少得多。

印度童婚制度為何根深蒂固?宗教、傳統、還是貧富差距?

對女方家來說,本來嫁女兒需要支付一大筆嫁妝,但是印度習俗新娘年齡越小,男方家要的嫁妝就應該越少,將幼年的女兒早早聘出去,就可以省下一大筆昂貴的嫁女費。

女孩子還有一個問題,

在性侵犯高發的農村,一旦婚前貞潔不保,就會受到嚴重的歧視,再想找到婆家就難了,一生不結婚的女性在印度農村是難以想象的,尤其是受了性侵的姑娘,會遭到家族的鄙視,被視為不潔的象徵,所以能在幼年抓緊有限的時間成為"已婚女性",怎麼說也能作為一種安慰和保障。

不算太富有的男方家也大都高興早早定個媳婦,畢竟高嫁妝競爭只發生在高種姓、家境殷實的男孩子身上,況且參加一場集體童婚儀式要比將來操持大型婚禮划算多了。因此,童婚盛行的地區,經濟條件不怎樣的家庭都比較傾向於早早給兒女定下婚事,也好早早推掉給孩子成家的巨大壓力。

印度教徒根深蒂固的宗教觀也讓童婚火燒不盡代代相傳。印度教將童婚視為一種神聖的儀式,《摩奴法典》中就明確記載了關於童婚的內容:"30歲的男人應同12歲的女子成婚,24歲的男子應同8歲的女子結婚。"男女結合、交媾、婚姻都是人的一生必將經歷的階段,為了完成宗教規定的人生軌跡,窮人間就形成了童婚這種畸形的風俗。

當然,歸根結底,如果沒有利益的驅使,再頑固的傳統也會被拋棄,童婚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還是貧民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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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小新娘

印度低下的行政效率和鬆散的管理也讓童婚陋習得以在鄉野山區廣為蔓延。法律既已規定了婚姻年齡下限,就應該有相應的措施輔助推行,然而印度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力本就微弱,各個邦都保留了相當一部分的自主權,要想在全國普及政策很困難,更不用說還有相當一部分完全"遊離"於政府控制之外的人,他們對自己的身份認同還停留在宗教和族群的階段,這些人的婚姻不需要、也夠不著法律認可,在政府力量觸及不到的地方,童婚制度就像爬山虎一般,肆意蔓延。

畢竟,在印度需要剷除的陋習還太多太多,光靠呼籲和執行力微弱的法律是遠遠不夠的,改善貧民受教育情況、縮小貧富差距,才是推動社會進步、更新固有觀念的根本之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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