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比起冒充班主任網上詐騙,這件事更可怕

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學生的寒假被延長,

並通過網絡參與到學習中去。


家長注意!比起冒充班主任網上詐騙,這件事更可怕


網絡便利了我們疫情期間的生活,

但也為不法分子帶來了可乘之機。

他們絞盡腦汁謀劃著

在網絡陰暗角落裡實施犯罪。


你以為他們只是冒充班主任,

盯著家長的錢詐騙嗎?

其實,更危險的還在後面......

今天就跟大家講一個冒充老師,

利用網絡猥褻兒童犯罪的故事。


案情回顧


小云今年13歲,是某初中一年級學生。一天晚上,正在寫作業的她收到一條QQ好友的添加提示,暱稱是“在校老師”。小云沒有多想,也沒核實對方的名字、具體單位,就添加了好友。萬萬沒想到,這個隱藏在老師身份背後的,是一隻色膽包天的“大灰狼”。


家長注意!比起冒充班主任網上詐騙,這件事更可怕


被告人夏某某先是別有目的地詢問了小云的家庭住址、在校信息,然後提出來要做個線上測試,對學習成績有加分,並特別要求這件事不要告訴父母,單獨進行。天真的小云聽到有加分,就答應了,並且按照對方的要求打開了視頻。這位“老師”先是假模假樣地詢問小云最喜歡、最討厭哪些課,理由是什麼。隨後一邊進行言語上的安撫,一邊提出要進行生理檢查,並誘騙小云脫掉上衣……(此處省略一千字)


家長注意!比起冒充班主任網上詐騙,這件事更可怕


接下來,夏某某繼續提出新的要求。這時,小云開始覺得不對勁並拒絕了他。此時的夏某某終於撕掉了“老師”的偽裝,報出了小云的家庭住址、學校班級,並以散佈上身裸照截圖威脅小云,要求其繼續脫掉衣服,還提出相約見面後可以刪照片。


心生恐懼的小云馬上打電話給班主任詢問情況,隨後老師通知了小云的父親,並報警。夏某某在警方的布控下落入法網。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夏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法律解讀


通常大家認為的猥褻兒童犯罪都是以直接接觸身體的方式實施的,然而,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

新型的網絡猥褻方式已經出現。以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兒童裸露敏感部位供其觀看,嚴重侵害兒童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行為,也會構成猥褻兒童罪


家長注意!比起冒充班主任網上詐騙,這件事更可怕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與傳統的接觸型猥褻方式相比,網絡猥褻兒童的犯罪手段更為隱蔽,所以,未成年人在上網時要提高自護意識,不要輕信陌生人,遇到所謂的“老師”,也要先核實清楚,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如何安全上網


疫情期間安全上網的小妙招


01

一是添加好友擦亮眼。網上遇到陌生人添加好友一定擦亮眼睛,問清楚對方的身份,尤其是自稱是老師、某某同學家長等等,最好先打電話向認識的人核實。

02

二是涉及錢款問清楚。遇到微信群、QQ群裡有借款、繳費等涉及到錢款的,同樣要電話核實,問清楚了再付款。

03

三是奇怪要求要拒絕。網上聊天,要拒絕別人“奇怪”的要求,特別像案例中出現的,通過視頻檢查身體、發送自拍照片等等。聊天中不要輕易洩露自己的家庭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果遇到化名比較露骨、不健康的人,不要和對方聊天。

04

四是個人信息莫透露。微信朋友圈設置禁止陌生人查看照片;儘量不在朋友圈、QQ狀態中透露自己的位置、簽到、足跡等等;不亂掃二維碼、不使用山寨APP或者點擊不明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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