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名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为便于管理,建议单位增加紧急联系人(委托人)、联系电话、Q0、微信号、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以便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与其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职工名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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