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院结合疫情防控依法稳妥推进民事检察


华亭市院结合疫情防控依法稳妥推进民事检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华亭市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民事检察案件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到了民事检察工作在修复因疫情受损社会关系上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及时、稳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

一是遵循依法依规,积极树立正确办案理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审查处理涉疫民事检察案件,通过协调案管和控申检察部门,以网上受理、邮寄材料、电话询问等便捷方式,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监督权,借助街道、社区、相关单位和部门等第三方力量,妥善处理好诉争各方利益关系,将“依法、及时、稳妥”的办案理念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扎实有序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加大与法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建立涉疫情民事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借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与工商联、人社部门的联系协作,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助力弱小企业渡过难关。对疫情期间,将受理的涉疫情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在受理之日七日内及时向市院备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努力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民事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科学理性引导,多形式多手段提高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个人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政策措施,宣传涉疫情防控的民事法律知识,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引导广大群众在疫情面前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特别是加强对涉疫情防控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力度,对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进行纠正,大力促进复工企业依法办事、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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