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招標文件,哪些地區“歧視”現象更嚴重?

招標文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似乎有些“明目張膽”了?

先感受一番

  • 2019年12月20日。山西恆榮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在項目談判公告中要求供應商領取談判文件需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最近一次繳納社保憑證、財務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把屬於該項目評審階段審查的資格性因素前置到談判文件購買環節進行審核,這是不是有些明顯了?
  • 2019年9月12日,湖南中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經開區工作站會議系統採購項目”政府採購活動,存在歧視問題:本地的業績作為加分項,又限定了業績金額;限定了供應商備案證書的註冊地;對供應商分為常德市本地註冊企業、外地企業分別計分。被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給予警告,並處以1萬元罰款。
  • 2019年11月8日,無錫市財政局對無錫市政府採購中心代理的“無錫科技創新雲平臺”項目,作出中標結果無效的決定。招標文件將“科技評估師、技術經紀人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作為評審因素,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屬於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已經很抓狂了,卻還要遭到招標文件的各種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主要是還與政府採購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則相違背。

集點失信大數據網顯示:

2019年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的記錄超900條,佔代理機構總失信數量的21.94%,且與去年同比增長25.47%。可見,實行差別待遇現象越來越嚴重。

哪些地區“歧視”更嚴重?

2019年代理機構招標文件存在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而遭到投訴以及處罰的記錄中,江西地區出現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現象較多,且與上年同比,數量增長了29.85%;四川省排名第二。從整體上看,以合同業績和技術參數排斥潛在供應商居多,分別佔比15.67%和22.5%。


2019年地區招標文件“歧視”數據情況

對於招標文件,哪些地區“歧視”現象更嚴重?


一旦招標文件編制過於苛刻,便有可能存在為特定供應商量身定製的嫌疑,為潛在供應商質疑和投訴埋下了伏筆。投標人之間難以形成有效競爭,最終不利於政府採購公平公正營商環境的健康發展。

那麼,招標文件常見的歧視條款都有哪些呢,小編整理了這20種:如下

1.產品品牌、型號的指向性與暗示性

2.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條件

3.設置投標人在本地設立售後服務機構或分支機構的評分事項

4.在標書上將從業人員作為評審因素的行為

5.要求提供的相關認證證書均為國外的區域性認證標準

6.“售後服務體系”網點屬地設置存在差別對待

7.要求供應商必須提供針對本項目的出版社授權書

8.僅以軟件著作權證書的數量衡量投標人的企業實力

9.設置對在本市開設分公司或辦事處進行打分

10.設置含有特定金額的合同業績作為評審因素


11.設置對擁有立體車庫自主生產基地的規模進行打分

12.要求投標供應商在報名時提供資格性審查文件

13.以特定區域的業績作為加分項

14.明確設置具體測試標準

15.設置無關條款排斥潛在投標人

16.以特定行政區域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

17.設置含有行業範圍的業績作為加分項

18.非國家強制認證的資格要求作為技術參數評分

19.採購標準不公開,採購需求不明確不完整,潛在供應商無法響應

20.要求提供樣品及檢測報告違背客觀要求,潛在供應商根本無法制作符合要求的樣品並出具檢測報告

……

你還遭到哪種歧視待遇呢



數據來源:國家級政府採購網公開項目信息、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公開採購信息中公佈的公開項目信息以及信用中國網等。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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