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胡紅梅事件,你有什麼看法?是單一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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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紅梅事件弄得沸沸揚揚,其態勢不亞於當年的“翟天臨事件”,一個是因抄襲而榮譽加身,被捧上教育界的神壇,另一個因抄襲進入國內頂級名校,風光無限。

我們看胡紅梅的榮譽榜,不難發現,她從2012年開始嶄露頭角,被評為”龍崗區勞動獎章“”廣東青年教師閱讀教學大賽一等獎“”深圳市’感動深圳教育人物‘“等稱號。

按一般教育工作者的榮譽稱號的獲得規律,很難一年內就拿下如此多的稱號,但這也似乎說明,胡紅梅在開始的教學上還是下了功夫,也是用了力的。

即使在教學大賽中,借鑑了他人的教學成果為自己所用,但這本身也是一種提高,畢竟老師們要想教好書,離不開不斷的借鑑和學習,將自己的課打磨出光芒,能帶給孩子無限的教育力量,這本身沒有什麼錯,畢竟所有老師好好打磨自己的課的初衷只有一個,那就是更好的教書育人。

但是2016年後,胡紅梅的榮譽似科進入快車鍵,大量普通老師窮極一生也不可能拿到的獎勵和榮譽稱號紛至沓來,讓人眼花繚亂,而要支撐這些榮譽就只能不斷地拿出自己的真本事來。

沒有真本事,怎麼辦?抄襲就成了一條捷徑。

而為什麼胡紅梅要走這條捷徑,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名利的誘惑。

大家都知道,作為老師,一輩子為評職稱而焦慮,因為只有評上職稱,老師們的工資才會隨之增長,但可笑的是,並不是老師們僅憑任勞任怨地好好教書,好好愛學生,就能評上高級職稱,甚至教學成績,學生家長口碑,這些似乎都和評職稱沒有直接關係。

要想評職稱就要榮譽加身,有了榮譽才會為評職稱加分,才能超越眾多普通老師而青雲直上。

胡紅梅眼前正好有這麼一條路,別的老師沒有機會走的路,正亮堂堂地擺在眼前,有條件就可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能上。可惜的是胡紅梅不是那個有條件的人,而是創造條件的人,而創造的這個條件就是抄襲他人的作品,他人的教學成果,他人的書籍為自己所用。

如果僅用這些獲得榮譽,幫助自己順利評上高級職稱,甚至當上副校長,也就罷了,別人豔羨也是隻有身邊人知道,然而,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她還將這些抄襲來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出版了,而且賣得還挺好。

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何況是越燒越旺的火,如此一來,最後胡紅梅抄襲的事實被原創作者扒出,引火燒身。

要想弄清胡紅梅事件是不是單一現象,我們就要先要弄明白:

一、胡紅梅成為耀眼奪目的“名師”的道路是怎樣鋪就的?

二、離開這一渠道是不是還有別的路可走?

幾乎所有的老師要想評上高級職稱,沒有榮譽是不行的,要想得到榮譽,就要想盡辦法去參加活動,去證明自己,從縣裡的榮譽到市裡的榮譽,再到省裡的榮譽,缺一不可,無其它路可走。

本來這條路是給那些在教育方面有特殊才華的人準備的,但是沒有這方面才能怎麼辦,像有的老師當著自己學生的面講得挺好,但就是上不了檯面怎麼辦?要麼去抄襲借鑑他人的教學經驗和成果,要麼打通各個關係環節,要麼就放棄。

如果不參加比賽,寫論文,出書,搞課題等同樣可以為評職稱加分,而胡紅梅們也只能走這條路。可惜的是這條路上抄襲的人居多。

這樣看來,胡紅梅似乎很可憐,這條路上走得人多了,只是別人走得慢了一些,她就被’槍打出頭鳥”了。我們是不是該原諒她了呢?

不,我們不僅不能原諒她,更不能原諒鋪這條路的人。希望名師晉升之路是一條真實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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