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拖欠學生工資合理嗎?怎麼辦?

沫and牧


首先拖欠工資肯定是違法的

其次你可以首先同老闆協商,瞭解拖欠工資的原因,也許老闆是因為疫情不能及時發放工資。可以與老闆約定工資的支付方式。

如果是惡意拖欠工資,你就必須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景川


我的情況和你一樣,我在寒假做兼職的錢也沒有發,但我所做兼職的地方很靠譜,等疫情結束後,會給我發的,但你的情況有點特殊,如果對方沒有給你準信,或一直推塞,我建議直接報警,讓警察叔叔處理,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最快捷的方法


紅小葉


不合理!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對的,那該怎麼處理呢?

一、友好協商

你能勤工儉學幫補家用,真的是個好孩子,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從你的描述看得出來,還未正式走上社會,面子還比較薄,心地也比較善良。2月20日就該問的,還替老闆考慮,延後了一個月才問。但事關家庭救急,這個事不能退縮,還是要進一步協商。

之前你問老闆,老闆說不開門沒錢的時候,你有沒有跟老闆詳細說明你家庭的特殊情況?如果沒有,建議說明一下,讓老闆體諒一下你的特殊情況,我相信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會理解你的苦衷的,這世上還是好人居多。

可能有人會說,要工資天經地義,本來老闆不發就是他的錯,我還要去跟他訴苦協商,好像求他一樣的,直接去告就好了。但一則勞動申訴需要時間和精力,二則疫情期間做老闆的也不容易,告垮了他,可能還有一大幫員工沒著落。各讓一步、圓滿解決是最好的。

二、依法申訴

如果友好協商仍未能解決,那隻能也必須依法申訴了。

勞動法第五章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也就是說,你1月份的工資到3月份還沒發,那就是違法的。

到哪去申訴呢?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網上先查查你本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的諮詢電話,打電話瞭解一下,再看要不要去現場。


注意:依法申訴是需要提供證據的,你可以提前準備一下,比如合同(短期兼職估計沒有)、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以及你與老闆溝通的記錄(短信、微信聊天等)。


邏輯兵


看你的陳述介紹,對你的家境情況表示同情,讚揚你勤工儉學補貼家用、為家庭緩解壓力的做法。

疫情突發,確實對很多傳統行業衝擊很大,無法正常營業,不僅沒有收入還得支付高額的房租,老闆們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但這並不能作為延發你工資的理由,無論什麼時候“拖欠工資都不合理”。

向老闆說出你真實的情況,動之以情

我在大學期間也做勤工儉學的工作,大多是熟人介紹,因為兼職不會有任何的協議合同,有中間人引薦,相對靠譜一點,自己心裡也會踏實些。

不管你是熟人介紹還是自己尋找的,可以直接聯繫到老闆,說明家裡的情況,疫情期間居家隔離沒有收入來源,還得花錢給家人拿藥治病,情況比較特殊。

有中間人瞭解你的家境,可能和老闆接觸的比較多,相互熟悉,轉述到老闆那裡,比自己說更有說服力。

老闆這一段時間確實比較困難,但兼職的工資對他在平時來說應該算是九牛一毛,卻是你們家裡週轉開支的一筆費用,針對你的實際情況我相信老闆會想方設法發放工資的。

最壞的狀況,維權申訴

如果老闆知道你的情況還不給你工作應有的報酬,只能說這樣的人太冷酷無情。但至少需要給你明確的答覆,約定發放工資的大概時間。

若對於你的要求只是一味的推脫,態度不好,你也不需要對他仁義,保留上班打卡或者登記的信息,收集起來,恢復交通之後隨時準備去地方相關部門申訴維權,絕不能讓自己的辛苦付諸東流。

生活還得繼續,每天的開支必不可少,在都不能出門務工的情況下,最好別讓自己閒著歇著。

01 不能外出,可以尋找一點網絡兼職項目,增加一點額外收入,一定得是熟人推薦,網絡比實體項目更多樣化,儘量做一點有知識含量的,我之前就做過一個給某編輯部翻譯專業英文文獻的兼職,收入還行。

02 多學習,據說一些大學疫情期間也開通了網上授課,認真學習,不能因為無人監管,無所約束就敷衍了事。你的家境不好,必須要比別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最後給你一個建議,兼職多做與專業相關的領域,對以後走上工作崗位也有一定的幫助。

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大家評論補充,謝謝!


雅奕


服務行業都一樣,我們廚師的工資還不是都沒有支付,現階段只能堅持住,畢竟一個店子發工資需要有經理將工資表提交財務去。由財務核實後,老闆簽字才可以發放。這是我們工資的正常流程。其實樓主您既然做為兼職,應該當時歇業的時候提出來比較好。我們店當時也有個兼職,走的時候還不是結清工資了!現階段錢肯定會給你的,等其開業在解決吧!


趙椅平


寒假工因疫情無法上班的,工資的結算是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那個誰123


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長和復工延遲屬於企業無法預見的客觀情況,延遲復工的企業可以在復工後的最近工作日發放工資。同時,企業應注意告知員工延遲發放事宜。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因此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的,在履行相應的程序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

二、疫情期間工資待遇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疫情期間,勞動者無法上班,用人單位也無法獲得經濟收益,可以導致工資待遇無法及時發放,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進行處理,可以適當的減少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的支付情況,但相關情況需要向員工說明。


河南小宋走南闖北


這個問題可謂老生常談。勞務糾分現在是普遍存在的 問題。我個認為最好先禮後兵:首先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這份收入的重要性如實的講述給用工者(也就是老闆)。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我相信大部分人會通情達理的,畢競誰還沒沒有遇到個 困難的時候。在這期間你做最壞的打算,收集整理一些用工證據。以便不時這需。

其次如果用工者真是不講道理,那你授權書收集整理的用工證據。上交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據理力爭。我相信你能要回你的工資。

最後我想說說我個人感受:我也是一個用工者不能算老闆只不過是一個小個體戶吧!其實老闆和員工就是朋友關係 .這次疫情正趕上春節,年底放假有兩個表示辭職另謀高就。我把工資和年終獎結清。大家以後還是朋友。留下來的,雖然沒復工到現在我一直是付基本工資。不能因為疫情就藉口拖欠。你沒想過你自己緊緊就過去了,可是他們可能就靠這點工資養家度日呀。不要因為這一時困難就毀掉員工對的企業的信心。

水平有限,可能詞不達意。請各們多多指正!


農夫山泉有點田Z


因疫情拖欠任何工資都是違法的,可不光是拖欠學生工資。我先來說個企業再說個對策吧。

有家企業別說在疫情之後拖欠工資,19年也只發給員工4個月工資,19年就拖欠了8個月工資,今年前兩個月工資因疫情,老闆“抓到理”了,更是不會發放。不僅如此,1月社保都蠻橫的不給員工繳納,其中包括大額醫療保險。這是沒有員工的大病,出工傷,生孩子,要是有,員工為了救命就得墊付。而公司呢,以後也就是補交社保。現在政府有了延期繳納和減免社保的政策,老闆對這事可上心了,催著人事辦理,盼著6月,8月減免社保,起碼也是現在不拿錢,要6月,8月再交,晚一天算一天,鑽空子一天,佔員工便宜一天。不給學生工資和這個比,小事一樁。

告訴你應對吧,老闆不仁,你也不要“仁義”,他拖欠10個人工資就盼著有幾個人不了了之,這樣他就賺到啦!你應該怎麼做呢?就是收集證據,拍照,錄音!拍照要包括你在工作環境中“在裡面”“在工作”很重要!打卡,按指紋也錄短視頻,簽字也錄音,錄音裡要有同事姓名,錄音找老闆要工資,最好喊出老闆或人事的姓名,要錄全,不要某總,某姐。錄音中要描述自己入職的月份,日期。要描述自己的薪資待遇。總之要證明自己與單位的僱傭關係。證據確鑿了再找勞動仲裁。

狠下心,理智技巧的證明自己,學習勞動法才能對得起自己,不然想方設法要欺負你的人,那些陰毒老闆有的是!


tjsjsh


開門見山,說一下我的看法,首先老闆不發工資,與公,與私都是不對的,疫情不是說辭,建議你還是和老闆友好的協商一下,把你的實際情況和他說明,如果真實有不可抗拒的情況,可叫老闆把發工資的日期定下。

如果協商無果,那就不用跟他客氣了,直接訴注於法律,勞動仲裁部門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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