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區
邢臺市橋東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實施應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全面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結合我區實際,特通告如下。
01、舉報範圍及內容
(一)舉報從境外返回人員,個人及親屬(包括其密切接觸者)未向所在鄉鎮(街)或村(社區)或公安部門報告刻意隱瞞,未進行醫學隔離觀察的, 獎勵1000元;
(二)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02、舉報方式及要求
(一)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方式舉報,全天24小時均可舉報。舉報電話:
區防控辦:0319-3025301
各鄉鎮辦舉報電話:
東郭村鎮:3819095
祝 村 鎮:3988006
南長街街道:6778737
北大街街道:3163122
西門裡街道:3137707
西大街街道:5215179
泉東街道 :5255656
豫讓橋街道:5550833
大梁莊鄉:3036723
(二)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等詳細情況。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舉報內容,如實記錄,並立即交辦相關部門處置核實。舉報信息核實情況,由相關部門書面反饋至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03、責任追究
接受舉報的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信息,違反者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惡意舉報、弄虛作假、無中生有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由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邢臺市橋東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3日
橋西區
邢臺市橋西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實施應對新冠狀肺炎疫情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全面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結合我區實際,特通告如下。
01、舉報範圍及內容
(一)舉報從境外返回人員,個人及親屬(包括其密切接觸者)未向所在鎮(街)或村(社區)或公安部門報告刻意隱瞞,未進行醫學隔離觀察的, 獎勵1000元
;(二)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02、舉報方式及要求
(一)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方式舉報,全天24小時均可舉報。舉報電話:
區防控辦:0319-2022300
各鎮辦舉報電話:
南大郭鎮:2608100
李 村 鎮:2598493
張寬街道:8769311
鋼鐵街道:2671191
中華街道:5551566
泉西街道:2606708、2606725
達活泉街道 :2182555
團結街道:5278801
中興街道:2609011、2669001
金牛街道:2160910
(二)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等詳細情況。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舉報內容,如實記錄,並立即交辦相關部門處置核實。舉報信息核實情況,由相關部門書面反饋至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03、責任追究
接受舉報的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信息,違反者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惡意舉報、弄虛作假、無中生有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由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邢臺市橋西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2日
開發區
邢臺經濟開發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實施應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全面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結合我區實際,特通告如下。
01、舉報範圍及內容
(一)舉報從境外返回人員,個人及親屬(包括其密切接觸者)未向所在鎮(辦)或村(社區)或公安部門報告刻意隱瞞,未進行醫學隔離觀察的, 獎勵1000元;
(二)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02、舉報方式及要求
(一)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方式舉報,全天24小時均可舉報。舉報電話:
區應對疫情辦公室:0319-5232383
各鎮(辦)舉報電話:
東汪鎮:0319-5550111
王快鎮:0319-6779017
留村鎮:0319-8878908
沙河城鎮:0319-5017550
火炬街道辦事處:0319-3671235
(二)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等詳細情況。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舉報內容,如實記錄,並立即交辦相關部門處置核實。舉報信息核實情況,由相關部門書面反饋至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03、責任追究
接受舉報的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信息,違反者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惡意舉報、弄虛作假、無中生有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由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邢臺經濟開發區應對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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