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騎車撞翻油鍋 熱油灑向路人

【摘要】

以前,在一些鄉鎮道路上,路邊擺攤比較常見,但其中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

這不,潁上縣的劉某在路邊擺攤賣炸雞,不料一輛四輪電動車駛來,攤子被掀翻,路人被燙傷……

去年11月11日,劉某在潁上縣迪溝鎮附近一條道路護欄內側擺了一口大鍋賣炸雞。

大概11點鐘左右,張某駕駛四輪電動車自北向南迴家,當行駛至劉某擺攤的位置時,因操作不慎,四輪電動車與劉某的炸雞油鍋相撞。巧的是,熱油正好灑到了路過附近的群眾李某身上。

隨後,李某被送往潁上某醫院住院治療。因身上多處燙傷,李某住院22天,花費醫療費近4600元。事故發生後,張某墊付醫療費1200元。

去年12月28日,安徽天衡司法鑑定所對李某出具司法鑑定意見:被鑑定人李某損傷誤工期限為90日;傷後30日內需要設1人護理;營養期30日。

出院後,李某拿著醫療費單據找到張某和劉某要求賠償。可三方就賠償數額和賠償的比例分歧較大,最終協商失敗。

於是,李某一紙訴狀將張某和劉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各項損失2萬餘元。經過張某申請,鑑定機構重新鑑定,李某的誤工期為60日,護理期為30日,營養期為30日。

近日,潁上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張某駕駛車輛因觀察不明、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發生,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法院酌定被告張某承擔70%的責任;被告劉某佔道經營,其應承擔次要賠償責任,法院酌定被告劉某承擔30%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張某賠償1.1萬餘元,被告劉某賠償49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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