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做錯,為啥要怕舉報”這個觀念真的對嗎?如果不對,如何有理有據的反駁?

小康叔叔-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要搞清楚“舉報”的含義和目的,還要明白“舉報”到來影響,其次談我們如何面對舉報的態度。

一、舉報是他人發現一些人有違法亂紀或不廉政行為進行檢舉揭發的一種公民權力。但舉報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定的程序,舉辦必須依事法律為依據,依事實為準繩,以確實的證據為根本。

二、舉報的目的是使法律法規和紀律檢查機構,及時發現線索進行處理,避免造成黨和國家,集體及公民的利益受到損失,對違法違紀分子依法依規追究,黨紀政紀與法律責任,使之德得到應有的懲罰。

三、舉報帶來的影響,使違法違紀分子的行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受到了保護,對社會起到了震懾犯罪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起到極大的作用。但如果是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合法的舉報權力,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故意誣陷使他人使之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故意擾亂法紀部門正常工作,造成時間和行政成本增加。

四、假如我們沒有違法違紀,沒有做錯事是不怕舉報的,雖說是“人正不怕影子歪”,但法紀部門對於舉報的事實,是要通過核實調查最終確認,這就需要一個時間過程,社會對於舉報的關注,要等權威部門給出最終的答案才會知曉,社會上有“無風不起浪”的傳統認為,假如是誣告的也需要有一定的時間段,才能逐漸在社會上消除對個人影響,作為被舉報者需要積極配合法紀部門調查,澄清事實真相這是我們公民的義務,對於誣告者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於個人來說會消耗很多時間和精力,假如已經既定好的職場、工作、生活等事宜,會被拖延甚至在時間上失去機會。

所以我認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待,如果沒有做錯事從正常的心裡來說是不怕舉報的,也可以還給自己清白,但如果是別人誣告的,就如同上面所敘述的,它會在時間上不同程度影響你的工作生活和各種機會,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於你有所幫助。





生活欄目


“如果沒有錯,為啥怕舉報”,也就說,有錯才怕舉報。這句話在執法執紀治理體系完善的前提下是對的。“挙報”是發現違法違紀案件的重要渠道,“舉報”者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司法執紀機關根據舉報的“違法違紀事實”進行調查核實,以取得證據的支持。因為“舉報”的“事實”尚未證實,(需相關部門認定),更何況證據確鑿的事實只能用於司法紀律部門定性和量刑(紀)的依據。所以,舉報人只能到執法執紀部門“舉報”,不應公佈於眾。因此,也就不應該出現“被舉報人”“”有理有據”的反駁了。當然,有人借舉報渠道,造謠、證陷他人,一經核實也會受到法律紀律的懲罰的。


姜尚古月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

“如果沒做錯,為啥要怕舉報?”提問題的人底氣十足,但回答問題的人卻會心中惶恐。為什麼呢?前車之鑑就在眼前。雖然你沒問題,被舉報了,你就夠喝一壺了。首先紀委請你“去喝茶”是少不了的程序;再是人言可畏,單位一時間對你敬而遠之、品頭論足是躲不過的坎;然後你在工作中就會瞻前顧後、縮手縮腳。即便最後調查人員證明了你的清白,解除了人們對你的誤會,在人們的思維定式裡你也會留下不好的影響。“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看看吧,這是對你多大的打擊啊。

明朝時的東、西廠特務組織,以“包打聽”的形式給官宦人家帶來沉重打擊,清朝時康熙三十六年開始的“風聞言事”,一時間使朝庭內外人心惶惶、不可終日。舉報的設置,本意是好的,它可以起到監督、考察的作用,對及時發現問題、疏通言路管道有積極作用,但人心險惡,一個人沒有做錯事,只因為有作為、敢擔當便受到舉報,必竟容易“寒”上進者的心、“稱”混日子的意、打擊幹事者的積極性。

既然舉報是屬於故意、惡意、蓄意去編織違規違章事例或捏造犯罪事實,蓄謀陷害他人,意圖使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我們就要大張旗鼓、態度鮮明地去反對;對一些不從大局出發,為了一己私利不負責任相互攻訐、破壞團結的行為,我們還要曉以大義、義正辭嚴地去阻止之;對顛倒是非、破壞法治、藉機構陷、蠱惑人心的奸詐小人,我們更得使出黨紀國法的“殺手鐧”,使害人者無以遁形,受到應有懲罰。

當然,正當的舉報,我們還是要旗幟鮮明地去支持,這對“清潔”我們的皮膚,昂揚我們的鬥志,提升我們的“健康”大有裨益。


研雪雲窗


感謝。

首先我覺得舉報並不是值得提倡的!能不舉報不要舉報!

“如果沒有錯,為啥要怕舉報?”判斷這個觀念對錯,得先明確一個核心詞彙“舉報”!

什麼是舉報?就是檢舉報告,向公權力反映問題。

除了舉報,還有幾個類似詞彙:控告、投訴、報案,舉報和後面三個不同。

控告、投訴和報案一般都是自己利益受到侵害,向公權力反映問題。而舉報可能自己利益沒有受到侵害,舉報的是無關乎自己的問題。

其實就是“止惡”“揚善”的區別。

公權力可以止惡,但不應該用來揚善。比如二戰時的德國,殺害別人是為了選擇優良人種,你說站到他們立場也是“揚善”嘛。

如果現實中,我們提倡舉報,親人之間相互舉報,師生之間相互舉報,那我們可能就會進入到一種互相傷害的模式,信任也就不復存在了。

我覺得即便沒有錯,也會怕舉報?

一旦有人舉報,公權力就要區分“善”“惡”,讓公權力規定某種標準為“善”,而其他與之相反都為“惡”,那豈不是太可怕了!!


輔導員朱海勇


現在做事很難說,因為有些事你認為做得對,別人不一定認為你的對。對一個人,對一件事就有多種說法。就說善良人吧!張三說善良人好,李四說善良人要吃虧,王五說善良人沒智商,趙六說善良人沒原則,到底哪種說法正確呢?要是善良人在某種情況沒分清是非幫了倒忙,豈不是大錯特錯?害了自己,還要得到別人的指責,甚至會得到全盤否定。所以對事情做沒做錯,首先還是要弄清楚,做這件事與法律是否相違背?與政策是否相矛盾?影不影響別人的利益及有關牽聯方面的問題。如果沒有這些方面的事情,別人怎麼會舉報你呢?即使舉報你也要有事實。你怕舉報的觀念對與不對?這個答案還全掌握在你心裡,你說對嗎?


立三9626


你應該問,違法舉報對不對?如果是有違法行為,我覺得人人有責舉報,如果是惡意舉報誣告,那麼舉報就是錯,如果你是一個罪犯問這種問題,那肯定人人都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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