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南大學生掏鳥16只被判10年6個月?

香草之樹


對於捕殺珍稀動物被判刑其實就是對濫殺濫捕珍稀動物為個人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懲罰。應該說是對知識犯罪的一種處罰。

人們通常認為動物不是人類,而是被食品,或者是觀賞品。有的動物有危害,所以要捕之或殺之。動物氾濫其實也是與人類爭奪物質的危害現象。但是全部消滅了不利於生生相剋的自然界法則而破壞對人類生存的環境。

所以 ,人類世界文明就需要就有了選擇性的動物保護法。所謂珍稀動物就是成為要保護的動物。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人們對這個知識認識面是狹隘的。因為有宣傳但不深入,引不起人們對法律的重視。利益主義者盲目犯法或無視法律的事容易經常發生。大學生犯這件事就是有文化而沒知識造成的。對社會人們學會保護動物的認識教訓是深刻的。


天申3


大學生掏鳥蛋被重判一事,至所以能成為熱點,是因為當事者身為大學生,因掏了幾枚鳥蛋而前程盡毀,實令人為之扼腕嘆息!甚而至今仍然有很多人認為判刑過重,毀人前程不盡人情。但細觀整個事件記錄,這名大學生並非一時興起,玩玩而已,若如此倘可同情。當事人以謀取經濟利益為目的,多次進行買賣活動,明顯屬於非法抓捕販賣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且身為大學生,理應有法律法規的認識常識,也應該有判斷事情行為對錯的能力,分明是知法犯法,法院以其行為對其依法做出判刑處理一點也不過份!而犯罪嫌疑人的大學生身份也不應成為量刑輕重的要素,因為法律面前人人生而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依法治國,法不容情!事情雖小,令人深思,古訓切記: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慎之。


王會民51287021


大學生掏鳥窩應該重判,因為第一,大學生是應該懂法的,是有判斷能力的,還去掏鳥那是頂風作案。其次,大學生將來祖國的棟樑,一個無法無天的知識分子比無法無天的平頭百姓更具有破壞力!


GUO8424


從小我也捉個鳥玩,買個鳥判十幾年,偷個小孩買,判多少年?鳥是=級,人是幾級?


用戶2901452187093


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也不能一成不變,也要跟得上時代的發展變化。有很多的條款其實已經不適應在今天了,這就需要明白人以及管理者來修改。舉個例子我認為現在的交通處罰就已經落後了,你罰款個100,200的對於有錢人根本起不到任何的警示效果,還有可能造成某些人的貪汙腐敗,所以這種罰款根本已經沒有意義。上述是我個人觀點,認同的請支持點贊,不喜勿噴,謝謝


快樂毛毛雨1


只要不是像某些跑到青海西藏新疆內蒙四川等國家禁止狩獵的保護區域去撲殺保護動物的人,尤其是那些年輕的人掏鳥或養了不知明白是什麼奇特的鳥類,偶爾售出換幾個錢的,應該做罰款教育(行政拘留一定時間)太是人性化和教育宣傳普及的正確政策法規,對於偷獵者應該給予嚴厲打擊和重罰(判刑入獄情節嚴重者判死刑)……


張世剛9


瑪德,真不知道都是什麼鬼東西依照什麼尺寸在制定,判定。人就是人。就是王者,老祖宗多少萬年爬到食物鏈頂端。你他娘搗幾個蛋還要被判刑。你說說你這判定是不是喪盡天良


天下咫尺天涯


一個在校大學生,有錯應該是教育為本,不應該判十多年,一生就完s,法官我看也是個也是個二蛋?


清者自清ABc


以人為本到哪裡去了,性質不惡劣,教育教育就行了,人命還不如幾隻鳥嗎,看來這家人沒送禮,不會來事是關鍵


孔孟知道


冤案,試問幾個人沒吃過同為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的野豬 野雞 大雁 地龜 虎紋蛙 斑鳩 水雞 白頭?包括執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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