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复盘中信信托和方正证券的“口舌之争”


深度复盘中信信托和方正证券的“口舌之争”


在足足等待24小时以后,吃瓜群众终于盼来了中信信托的回应,相比较于方正证券的高调炮轰,中信信托的回应显得特别简单。

中信信托的回应主要针对以下三点: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

2、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3、目前,本公司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从公告本身来看,中信信托直接反驳了方正证券的指控,但是在具体细节上却并没有详细说明,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中信信托声称是方正证券自主决策、自愿认购的,但却没有明确说明方正证券是否知晓该资金流向其母公司方正集团,不过另外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的方正证券,也从未就董事会审议批准认购中信•远洋弘盛信托产品发过相关公告。

其次,中信信托声称信托计划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我们先来看下方正证券发布的信托计划资金用途,“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从方正证券公告来看,这部分资金最终用于向方正集团贷款,而中信信托却声称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既然钱没有用到武汉这个项目,那只能理解是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就是指对方正集团的贷款。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方正证券是否知晓并同意资金可以用于向方正集团贷款,如果中信信托确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信托资金,那后果肯定很严重。

说实话,小编也不太相信方正证券完全不清楚这笔资金的去向,现在就看中信信托能否拿出更多的证据。

最后一条说明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这个看上去像警告,其实作用不大,关键在于谁手里掌握更多的证据,谁才有主动权。

今天在小编的群里,关于这个话题也引起了热议,小编选取几个代表性的问题:

1、在这个产品中,中信信托是不是个通道?

2、这个产品是不是只有方正证券没有兑付,其他人都兑付了?

3、在这个交易中,中信信托有没有瑕疵?

首先小编认为在操作流程上,这不是个通道业务,如果真是通道业务,方正证券的这个公告就是在自己打脸,很容易被中信反驳,而且最终资金是用于偿还中信信托的债务,中信信托也很难撇清关系。

关于第二个问题,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根据小编的查询,2017年9月29日,融资方把武汉弘盛70%股权质押给了中信信托,而最新的信息显示,该笔股权质押已经于2019年12月3日处于无效状态,项目存在结束的可能。

最后一个问题,显然中信信托在这笔交易中是存在瑕疵的,这也是中信信托最尴尬的地方。

2017年4月18日,远洋集团底价150亿成功竞得武汉归元文化片区地块;

2017年6月19日,中信信托入股武汉远正,持股85%(武汉远正持有项目公司武汉弘盛70%的股权),另一股东北京远东是远洋集团旗下控股的子公司,持股15%;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11月6日,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12期成立,规模40亿,期限两年;

2019年7月16,中信信托退出武汉远正;

2019年11月,该信托计划增发16亿元;

2019年11月1日,方正证券2.3亿认购中信远洋弘盛地产信托计划,期限9个月,份额2.3亿;

2019 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12月3日,质押给中信信托的武汉弘盛70%股权已经处于无效状态。

综上,小编有个猜测供大家参考,成立于2017年中信远洋武汉弘盛40亿信托资金已经于2019年11月6日全部到期结束,正常兑付退出,此时正好方正集团有部分债务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将资金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那是其他应收款,这个很容易被查,但如果包装成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就很难查出来,所以三方就想出了这个方案,借中信信托马上到期的远洋弘盛集合信托计划,通过增发,转而输血方正集团,偿还中信信托的债务。

后来,由于方正集团陷入破产重整,方正证券马上抛出这份公告,除了声明事先不知情外,也意味着与方正集团进行切割。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不过小编猜测中信信托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譬如书面协议等,所以在第一轮公开交锋后,估计会进入协商阶段,我们也拭目以待,看看双方如何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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