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個天大誤會,破天荒揭示一切存在的最終目的!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解讀與補充》(12)

《什麼是感知?》

當感知論給感知下了定義:事物運動及存在的方式,生物與人獲悉事物的行為。人們其實更不明白了,感知究竟是什麼?唯心主義大師貝克萊很早就說過:存在就是被感知。而感知論對感知的定義與貝克萊大相徑庭,貝克萊說的感知是事物被認識的方式,而感知論的感知是事物的運動方式和存在方式,這完全是不同的涵義。感知論對感知的新定義讓人們很難從唯物思維中轉過彎來:事物的客觀存在怎麼變成了感知存在?客觀方式與感知方式有什麼不同?誰才是真正的事物存在的方式?

生命是一個天大誤會,破天荒揭示一切存在的最終目的!


客觀的“觀”也是指的感知方式,只不過將其限定為“客”,即非認識主體本身,是另一種沒有主體之觀,是我們假定的公共的感知角度。感知方式只不過去掉了這個假定的公共角度,恢復了感知主體的本來地位。不過,人們早已將客觀存在視為絕對的固有的與感知無關的存在,人們無意識忽略了一個根本問題,事物存在的方式是什麼?我們是無法給感知方式以外的任何存在方式下定義的,因為人只能用感知方式來知悉事物,除此以外,再無別的方式。

不能理解感知為一種方式是不能理解感知論的主要原因,人們誤認為事物存在是不需要方式的。而沒有方式的存在是什麼樣的存在我們不知道,我們面對的存在的方式是我們給予的,我們用感知的方式來認識存在,我們用感知的方式來賦予事物以屬性,所以,一切都是感知的。我們找不到任何一件非感知事物,生物及我們人類只有一種唯一的存在方式和行為方式,就是感知方式,離開感知方式,一切均不會存在。

生命是一個天大誤會,破天荒揭示一切存在的最終目的!


我們意識不到感知的原因是我們本身就是感知體,我們的一切行為都在感知中。我們只將認識行為看作在感知,甚至又只將五官的本能感覺、感應、感受看作感知,其實人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無不在感知過程當中。感知包括人的意識運動,也包括人所有的精神情感的變化過程。因為一切都在給人傳達著感知信息,人的一呼一吸、一舉一動、一顰一笑無不是感知的具體反映,無不構成人的感知存在。事實上,存在就是在感知,無存在不感知。這不是將感知泛化,的確我們就生活在感知存在中,我們的生息就是在感知。正因為無處不感知,無感知不存在,所以我們才意識不到感知是什麼,意識不到我們人的本質就是感知體。

我們忽略感知的最大原因是我們把一切行為歸結於生存,似乎生命的存在與感知無關。人是為著生命的存在而做出行為的,我們用生命的概念來遮蔽了感知的存在,我們以生命的活動來替代了感知的活動,甚至以生命的目的取代了感知的目的。這的確是個天大的誤會,因為人的生命即活著不是目的,活著只是給感知提供了可能性,活著在感知這才是人的目的,感知到什麼即過上什麼生活,才是人生存的目的。感知論明確提出:生命只是感知的載體與過程,生命就是為感知準備的。可以說,生命是感知的運行設備,獲得生活內容即感知內容才是生命存在的目的。人類本末倒置將感知行為服務於生命存在的最終目的,這導致邏輯矛盾不斷髮生。活著做什麼?活著有什麼意義?這些問題是生命存在為目的所不能回答的。事實上,感知實質上在左右著人的生活,人們為獲取需要的感知結果不惜捨棄生命就是極好的證明,生命的運行不可能概括存在的意義。

生命是一個天大誤會,破天荒揭示一切存在的最終目的!


不在生命倫理邏輯下看存在,不在唯物及唯心的觀念下看存在,就會恍然大悟,感知就是存在的方式和我們行為的方式,感知就是一切目的的最終目的。(接下)

注:本文節選自:京東、淘寶電子書:《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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