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書記被舉報猥褻女老闆,別用“誤會”模糊法律問題

團委書記被舉報猥褻女老闆,別用“誤會”模糊法律問題

湖南郴州女企業家實名舉報飯局遭區團委書記猥褻 官方:警方正調查。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日前,郴州女企業家楊女士實名舉報遭郴州北湖區團委書記酒樓猥褻、強行脫褲一事,引發網絡廣泛關注。

該舉報信稱,3月31日,郴州北湖區團委書記楚挺徵邀請楊女士和其他青年企業家十餘人,到郴州帝都海鮮酒樓2樓201包廂用餐。晚上9點半左右,楊女士離開座位在包廂茶水間休息,楚挺徵突然走了過來,將她拖到隔壁包廂,直接按倒在沙發上進行猥褻,還強行脫下褲子意圖施暴。她的同學趕來後,楚挺徵才起身假借打電話離開。據媒體報道,楊女士證實網上熱傳的舉報信系她所寫。

最新消息是,目前公安機關已接到報案,北湖區委、區政府已責成區公安分局加緊調查。

就目前的信息來看,舉報內容是否完全屬實,當事人的動作與尺度是否達到違法犯罪級別,有待警方定論。在此事激起不小輿情浪花的背景下,公眾也需要官方調查結論去補充“單方說法”的證明力單薄問題,還原來龍去脈。

毫無疑問,被舉報者的區團委書記身份,與舉報所描述的情形實在太不“匹配”:直接將人拖到包廂猥褻、有聚餐老闆過來查看被其要求“別管”後離開、疑似受害人腿部有多處皮外傷⋯⋯這些文字描述和圖片呈現若是真的,那他理應為此付出代價;若是不實,自然也該還他清白。眼下當地相關部門已督促警方加緊調查,相信真相不會讓我們等待太久。

涉事女企業家指控的猥褻情節是否存在,事發現場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調查才能給出確鑿結論,釐清這些需要依靠證據證詞等。但從事後微信名為“楚挺徵”者給女企業家的微信內容看,情況恐怕對作為當地幹部的楚挺徵“不利”。

根據聊天記錄截圖,“楚”在微信中稱,當時“人人都喝高了,產生了一些誤會和不愉快,令我十分不安和愧疚”,他還寫道,“為昨晚給你造成的困擾和憤怒,挺徵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對不起!請給我機會賠罪⋯⋯”非但如此,他還發了一首詩:抱朴守拙難學來,歉意只怪醉一回;X書文章春風好,X鮮明媚還照開;還留了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即使昨天下雨,太陽照常升起)

如果這些聊天記錄非偽造,那當時發生了些“事情”,恐怕是不爭的事實。而若舉報帖截圖中的腿傷不存在造假,有些問題恐怕不是“不愉快”和“誤會”那麼簡單——作了惡還想拿“抱朴守拙”“太陽照常升起”等文字遊戲和心靈雞湯去麻醉對方,未免有些“天真”。

以現有信息分析,該事件可能涉及兩種問題,一是法律問題,二是人品道德問題。法律層面,是猥褻、強姦未遂還是誣告;道德維度,是生活作風有問題,還是構陷⋯⋯這些都有賴於事實釐清。若是存在猥褻等情節,那自然也該置於法紀框架下去審視——雖然因此斷送大好前程讓人唏噓,但那也是自作自受;倘若不存在,也有必要廓清箇中的是與非。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湖區委、區政府及時公開回應輿論關切,並責成警方加緊調查,這也釋放了不遮不捂、正面回應的積極信號。而腿傷圖片、聊天截圖和可能的列席者目擊,或許都是還原真相的“鑰匙”。

法不縱惡。此事上,到底有什麼“不愉快”和“誤會”,有沒有猥褻,抑或是存在其他情形,都需要一查到底,不枉不縱,給各方以交代。

□馬滌明(媒體人)

編輯 胡博陽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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