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前介入“三長”制助力調解糾紛

3月10日,安慶市宜秀區法院道交團隊下沉到大橋街道吳嘴小區,與該社區單元長溝通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的賠償事宜,該案件各方當事人目前正在微信群中協商具體調解方案。

2月17日15時12分許,陳某駕駛牌號為皖H17121的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至安慶市龍眠山路香港路路口與吳某騎行的由西向東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相碰撞,造成車輛及財物受損,吳某當場死亡。

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因陳某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經過路口時未注意減速慢行,吳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借用機動車道通行時未注意讓行,故雙方各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事故發生後,該社區單元長及時與宜秀區法院道交團隊取得聯繫,希望該團隊能夠幫助吳某家屬與保險公司協商事故的賠償事宜。宜秀法院道交團隊在瞭解該信息後,考慮到疫情當前,為有效落實宜秀法院《關於為網格化管理暨“三長”制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決定提前介入,兵分兩路,一邊到該社區瞭解情況,併發揮網格化管理暨“三長”製作用,邀請該社區單元長參與進來,安慰死者家屬,一邊與保險公司溝通賠償方案。

當前,疫情防控戰進入決戰決勝的新階段,網格化管理在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居民生活保障服務中發揮了極大作用。宜秀法院為有效落實區《單元長、聯防長管理辦法(暫行)》及《網格化管理暨“三長”制工作指引(暫行)》的各項要求,出臺《關於為網格化管理暨“三長”制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盡職履責、積極作為,為網格化管理暨“三長”制的實施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

(潘秋越 記者 周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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