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公司要另外註冊一個銷售公司?

騎驢學漂移


企業企業單獨成立銷售公司,成立的目的一般就兩種,一種是企業多元化發展的需要,另一種則是企業出於稅收籌劃的目的。

企業發展規劃需要

一家生產企業一般不單獨設立自己的銷售公司,但是對於一個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是涉及多元化的問題,即一個成熟的大型企業,會將該企業本行業內的前端及後端打通,形成自己一個完整的獨立生產經營銷售系統,此為公司的正常發展需要。

企業稅收籌劃需要

出於稅收籌劃的目的成立銷售公司的,企業可以將此銷售公司成立在稅收優惠政策較多的地方,同樣的銷售收入可以繳納更少的稅款,同時也更容易對該地區產品的市場進行區域輻射,比如一家國內企業,產品銷售業務範圍廣涉及國內國外地區,而在國內所得稅稅率為25%,那麼企業完全可以想辦法在境外(比如香港,香港實行的是利得稅一般為16.5%)成立一家銷售公司(但是此銷售公司不能與內地公司是關聯方關係,因為如果雙方是關聯方關係,同時相互之間所得稅稅率存在差異的,會被認定為有轉移利潤的嫌疑,所以不能是關聯方關係),如此可以到達整個產業鏈少納稅的目的。

籌收籌劃注意事項

當然任何籌劃措施都要合乎情理,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才行,企業的產品利潤率也應該保持在同行業水平附近,如果是加工製造產品,內地公司可以將產品加工基本完成,不完成最後一道簡易工序直接銷售給境外企業,然後由境外企業經過簡易加工後再進行銷售,如此由於內地公司銷售的產品沒有最終完工,銷售價格稍低些也是合乎情理,同時境外銷售公司也要有實質的經營程序,不能只是一個殼,不然會增加企業的涉稅風險。

像如今中美貿易戰,美國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多種商品追加關稅,使國內許多企業蒙受損失,但是隻要對美國稅法有一定了解這其中其實也有可以籌劃的空間,在美國的稅法中對於屬於紡織殘次品的徵收的關稅稅率會很低,像如果國內企業是出口手套鞋子這些的,我們正常銷售的話,自然要繳納很高的關稅費用,但是如果我們把一批鞋子分兩批出境,即在出口時將成雙的鞋子分開出口,後期在進行組裝,而單隻的手套鞋子在美國就是屬於殘次品之列關稅稅率極低。

稅收籌劃的價值正是在於此,不是去利用稅法的漏洞(這是立法有違立法的初衷),而是在理解稅法的基礎上,去合理的運用稅法(這是稅收籌劃的本意),來調節企業經營業務的運行模式,以達到最佳的經營銷售模式,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


稅問稅答


簡淨軒認為,一家公司不管是把銷售部註冊成為公司延長銷售鏈,還是註冊一家採購中心,延長採購鏈,主要還是為公司進行稅務籌劃的。



有一家酒店,屬於一般納稅人,酒店需要的各種蔬菜瓜果購進的時候很難取得發票,於是這家公司就註冊了一個小規模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採購中心。小規模公司可以給酒店開具3%的普通發票,並且在增值稅上享受季度不超30萬免稅的優惠政策。這樣酒店的進項就解決了 。

如果成立一家銷售公司,實際上分攤了經營規模。比如一家銷售額過億的飼料廠,分攤成了四個小企業,總的銷售額不變,但每個企業的收入少了。

1.價格可控

名義上是兩家公司,實際上業務是關聯的。在產品銷售價格上可控,可以平價銷售或者以極低的利潤銷售,實現收入轉移。

2.分攤開票壓力

在稅務上一家公司每月能開多少發票是有限的,比如一家公司每月可以申請50分份票,十萬元版,那銷售收入就是500萬,多了發票就開不出來,當然可以申請增量,收入大了,利潤必然大,利潤超過一定的規模,企業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就不能享受。

3.獨立個體,增加費用扣除比例

根據稅務上的規定,並不是所有的費用都可以在稅前扣除,有些費用是按比例進行扣除的,比如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增加了一個公司,費用扣除比例增加了,稅後利潤小了。

4.為了適應不同發票需求的客戶

比如有些客戶需要增值稅普通發票,那就可以註冊成立一個小規模企業,同時還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

總之,以上的操作都是為了應對不同的客戶,在充分了解了稅收優惠政策後做出的決策,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以上只是個人經驗之談,不足的地方,請多指教。

我是簡淨軒語,聊財經,侃保險,做一個溫暖的自媒體人,歡迎關注交流。


簡淨軒語


為什麼有的公司要另外註冊一個銷售公司?

企業單獨成立銷售公司的目的不盡相同,大致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納稅籌劃的需要。

這一點在煙、酒、汽車製造等行業表現的尤為明顯。這些行業在生產環節需要繳納消費稅,所以他們成立銷售公司,先將產品賣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可以節省消費稅。

目前國家已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2019年12 月 3 日財政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徵求意見稿)》中規定,這些行業在銷售環節也將徵收消費稅。

二、專業化發展的需要。

有些大公司出於專業化管理的需要,單獨成立銷售公司,單獨進行業績考核。這樣更有利於專業化管理,也有利於其開拓市場。

三、做大做強的需要。

有些企業為了做大經營規模,專門成立銷售公司,不僅銷售自身生產的產品,還外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產品進行銷售,甚至外購產品的銷售收入遠超自身產品,如煤炭行業。這樣在控股公司合併報表時銷售收入規模就會增大,比如,有些企業為了保住中國企業500強地位,往往採取這種操作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銷售是產品變為商品的途徑,一般企業有銷售機構很普遍,因為商品只有通過銷售出去才能獲得價值。公司專門設立銷售公司,通常出於以下考慮:

一、專業化。專業化分工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公司業務越大、結構越複雜,越需要專業化分工,成立銷售公司專司銷售業務是專業化分工的需要。

二、拓展渠道。要打開市場、拓展市場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了解產品,又要分析客戶,還要研究渠道。從消費心理、廣告運營、市場投放、價格策略等,都需要精準的分析與研究。成立專職公司堪當此任。

三、稅收籌劃。我們反對偷稅漏稅,但合理的稅收籌劃,合理節稅通常不會有稅務風險,成立銷售公司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形式。只要細心觀察,大家會發現汽車、煙、酒等徵收消費稅的企業一般都成立的有銷售公司。在各種特區、開發區稅收有優惠的地方也通常會被作為銷售公司註冊地。這些都是從稅收籌劃角度出發的。

當然企業設立銷售公司也還有諸多因素,業務發展、戰略佈局、人事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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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觀察


設立銷售公司,主要得看是什麼行業,像化工、酒業等生產行業稅收比較多。

自己設立一個銷售公司,產品低價出售給自己的公司,這叫合理避稅。

銷售公司按市場價格再出售,利潤你們說…~


好人山歌


單獨成立銷售公司主要是基於管理和稅務籌劃需要。

一、管理需要:成立獨立核算銷售公司可以轉移結算,按照生產成本+費用+稅費+預期利潤計價轉移定價給銷售公司,銷售公司根據採購價格做銷售預算,防止銷售端把費用花超。

二、稅務籌劃需要:成立獨立銷售公司在C端業務企業非常有必要。因為廣告費用和員工福利稅前抵扣都有限額。成立銷售公司相當於可以獲得雙倍抵扣額度。



精通企業經營法律顧問


我是一位職業經理人,從事的是天然氣行業,我從實踐經驗來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會給人們特別是創業者更多的啟發。

一、無論哪個行業都會有上、中、下游一說,每個階段可能需要不同的資質。

就天然氣行業來說,分勘探開發、運輸、銷售等環節。開採需要開採資質、運輸需要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銷售需要燃氣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1、開採時需要取得《採礦許可證》

2、經營需要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

3、運輸需要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貿易時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5、瓶裝燃氣需要《服務點經營許可證》

6、器具維修需要取得《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7、萬一發展要對外時還要資質

二、每個資質的獲取,需要不同的條件。根據這些不同的條件,企業就得有不同的人員、資產、技術的配置和構建,異於原有企業架構的管理和組織形式。賦於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

以廣州燃氣集團的組織架構為例:銷售部門就有廣州嘉實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大鵬液化天然氣銷售有限公司等。

三、從企業的發展角度來看,初創人起步時在上游投入精力,隨著企業的發展,規模的擴大,把觸角延伸到相關的領域,如銷售貿易業務,為適應這一版塊的業務需要重新配備資源,就需要把銷售獨立出來,銷售公司就順勢而為了。

四、隨著在銷售領域的深耕,可能會遇到一個銷售人才、或者加盟者,且對方適合作為投資合作關係,本著雙方互贏的角度,可能需要設立一個獨立的合資公司來運作為更佳。

五、從財務的角度來說,生產和銷售的業務所涉及的稅率不一樣,適應稅務管理的要求,獨立核算,避免逃稅嫌疑,以獨立的銷售公司運作可能更好。

不知道,你明白了沒?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都是形勢逼人,適者生存而已。


油氣話壇


不同的企業,可能是出於不同的目的,因此,還是需要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說。有可能是業務發展的需要,也有可能是稅務上的籌劃,當然也可能是出於別的目的,比如戰略的規劃。有時候這幾個方面並不能割裂開來,而是需要做一個綜合的統籌安排。

1. 從業務上來說

銷售部單獨出來,在業務上更有利於專業化和市場渠道的拓展。公司出於發展業務的需要,有可能會單獨成立銷售公司。

2. 從稅務上來說

稅務上的情況往往比較複雜。有可能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或者解決企業的現實問題。比如,筆者之前碰到過一家公司,設立之初當地有很多的優惠政策,那麼單獨成立公司,可以取得更多的稅收返還,是可以將集團整體的稅負降低的。所以,企業選擇了單獨成立公司。

3. 從企業的整體規劃來說

有些企業在發展之時,往往有著整體的規劃和佈局。比如,成立一家投資公司,在其下面再成立各個子公司。那麼這時候,銷售公司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這時候,企業的整體佈局考慮的因素較多,包括股權結構、風險、稅收、未來發展等各個方面。

所以,很多企業家可能往往擁有不止一家公司,一般設立這些公司的目的,也不僅僅是單方面的原因。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事情可能還會發生變化,所以,組織結構也還會有調整。但是如果能在企業成立之初,做好戰略、業務、稅務等多個方面的考慮,則在後期調整時可以更好地掌握主動權。


財會小童


這種操作很常見,大致有以下幾種考量:

1.將製造和實體運作基地與市場操作分離!一方面,將市場操作層面的事(尤其是市場費用)控制在銷售公司,一旦暗箱操作被曝光,不會傷筋動骨!另一方面,實體運作層面一般都帶著資產,更多時候是重資產,對外時不夠靈活,比如資本運作與轉型升級等成立銷售公司就可以彌補其不足!再一方面,成立銷售公司有利於利潤的轉移和稅收的籌劃,銷售公司一般建在稅收優惠政策多的地方就是這個原因!

2.或者是不良的股東金蟬脫殼的前期準備!通過利潤轉移和規模轉移,丟掉原來的債務等包袱!

3.成立銷售公司也有利於建立健全有競爭力營銷政策,從而擴大銷售規模並吸引和留住人才!實體企業普遍的薪酬體系大體定型,而且普遍偏低,在此體系內,不利於建立有競爭力的政策,更不利於推進和實施!


管理是海洋


1.股東太多,用一個子公司來裝超過7人以上的股東,根據公司法股東不能超過7人,但是可以代持,可以參考華為的做法,雖然任正非的股權很低,但是他可以代持很多人的股份。

2.公司的業務發展需要,把重點的業務搬到新的公司,尤其以銷售類公司,這樣新公司的賬本就很好看,這樣的公司會吸引更多投資者,更適合上市。

3.這個銷售公司可能是新的組織架構,而不是原班人馬,因為合作久了,有些合夥人會存在利益分歧的想法。有些股東是保守管理法,每個月有的分紅就開心,但是也有為了公司發展,想繼續拿出利潤的一部分來投資新項目,這個新公司可以專門拿來做這個方向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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