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返臨來臨等輸入性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返臨來臨等輸入性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


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返臨來臨等輸入性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產業集聚區、杜曲現代家居產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臨各單位:

為落實好新冠肺炎“外防輸入”防控策略,嚴防疫情跨境、跨區域輸入,根據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豫疫情防指明電〔2020〕3號)、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轉發關於做好境外來豫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漯疫防指辦〔2020〕142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返漯來漯等輸入性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漯疫防指辦〔2020〕15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境外返臨來臨等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排查和宣傳引導

各鄉鎮(辦)、村(社區)要對各類輸入性人員進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3月5日後所有境外返臨人員以及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人員和其他被判定為高風險的人員信息,上報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監測組(縣衛健委應急辦4樓022房間,電話:0395-8817120);各聯防聯控成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機關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做好本系統、本行業和本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轄區居民的健康教育,宣傳入境人員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重要性,爭取廣大居民的配合和支持。社區居民如有親友擬入境返臨來臨者,要及時向屬地社區(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居民發現社區(村鎮)內有境外返臨來臨人員者,也要及時向屬地社區(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反映,以確保納入屬地管理及時到位,消除疫情輸入和傳播擴散的隱患。

二、明確工作責任

1.所有境外返臨來臨人員、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人員和其他被判定為高風險的人員,一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屬鄉鎮(辦)負責,提前一天掌握擬從境外返臨人員信息,第一時間上報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並負責返臨人員接收、移交縣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

2.各鄉鎮(辦)、各管控單位通過排查,發現3月5日以後返臨的境外人員、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人員和其他被判定為高風險的人員,調查清楚其在臨潁的活動軌跡後,移交縣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

3.對於經海關部門、定點醫療機構篩查和排除後的“三類人員”中的“其他”患者,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專用車輛和專門人員,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要求及時接回本地,對於需要接續接受診療的患者,送至縣醫院繼續診治;對於無需進行診療的人員,納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

4.對於經海關、疾控等部門判定為密切接觸者的境外返臨來臨人員,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安排專用車輛和專門人員,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要求及時接回本地,及時納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

5.對於不主動申報、隱瞞其入境情況的人員,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對工作不積極、漏報、遲報人員入境情況的鄉鎮(辦)和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依規依紀給予其黨政紀處分。

三、加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安全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我縣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進行房屋建築使用安全、安全保衛、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等方面的排查,完善和落實相關應急預案,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疫情傳播擴散。

2020年3月13日

臨潁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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