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临来临等输入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临来临等输入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临来临等输入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杜曲现代家居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临各单位:

为落实好新冠肺炎“外防输入”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跨境、跨区域输入,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疫情防指明电〔2020〕3号)、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境外来豫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0〕1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漯来漯等输入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返临来临等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排查和宣传引导

各乡镇(办)、村(社区)要对各类输入性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3月5日后所有境外返临人员以及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人员和其他被判定为高风险的人员信息,上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监测组(县卫健委应急办4楼022房间,电话:0395-8817120);各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宣传入境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重要性,争取广大居民的配合和支持。社区居民如有亲友拟入境返临来临者,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居民发现社区(村镇)内有境外返临来临人员者,也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以确保纳入属地管理及时到位,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隐患。

二、明确工作责任

1.所有境外返临来临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人员和其他被判定为高风险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乡镇(办)负责,提前一天掌握拟从境外返临人员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负责返临人员接收、移交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2.各乡镇(办)、各管控单位通过排查,发现3月5日以后返临的境外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人员和其他被判定为高风险的人员,调查清楚其在临颍的活动轨迹后,移交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3.对于经海关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和排除后的“三类人员”中的“其他”患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用车辆和专门人员,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及时接回本地,对于需要接续接受诊疗的患者,送至县医院继续诊治;对于无需进行诊疗的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4.对于经海关、疾控等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境外返临来临人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安排专用车辆和专门人员,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及时接回本地,及时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5.对于不主动申报、隐瞒其入境情况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对工作不积极、漏报、迟报人员入境情况的乡镇(办)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依规依纪给予其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安全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排查,完善和落实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扩散。

2020年3月13日

临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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