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 甘肅省總工會要全額返還已繳工會經費

甘肅省總工會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穩定小微企業勞動關係,規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使用管理,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要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工作實行小微企業自主申報、工會關係所在地市州和縣區總工會審核、省總工會複核並返撥的辦法。已建立工會並通過稅務代收系統按期撥繳工會經費的小微企業,要儘快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1300號文件對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進行自我認定,並向工會關係所在的市州、縣區總工會提供企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進行全額返還工會經費申報。市州、縣區總工會要比對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對本區域申報全額返還工會經費的小微企業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做好登記、核實、跟進工作,將比對無誤的小微企業名冊及基礎資料儘快上報省總工會,並將審核結果反饋申報單位。省總工會接受並複審市州、縣區總工會的彙總申報,對已納入稅務代收系統的小微企業,在準確核對其工會經費收繳情況的基礎上,按季度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已繳工會經費。

通知強調,暫未建立工會組織且已通過稅務代收系統繳交建會籌備金的小微企業,申報認定小微企業同上。省總工會根據市州縣區總工會的彙總申報情況,按季度將小微企業繳納的建會籌備金全額劃拔至維護其信息的市州或縣區總工會。市州、縣區總工會要建立當地小微企業建會籌備金收繳臺賬,詳細記錄繳交建會籌備金小微企業的相關信息,加大建會工作力度,積極組織小微企業職工開展各類活動,確保未建會小微企業建會籌備金規範使用。小微企業工會組建後,要及時全額返還其建會籌備金餘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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