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關於攙扶,有太多的新聞,也引起了社會一波又一波的輿論浪潮,倒地6小時無人攙扶狀告四家公司只是其中之一,關於這一點,不想說太多,只想說,告人者尊從自己的內心,他們有這樣的權力,被告者也有捍衛自己利益的權力,都沒錯,最終的結果還是要遵從法律,服從判決,這是法制社會的最終體現。

本人所重點關注的是造輿論者最後形成的結果確實值得我們進行反思:社會之大,無奇不有。就有那麼一些家屬,在家人受助後,不僅不知道感恩,反而及哭恩人一口,造成恩人受到傷害,把這樣一個或一些小樣本拿到媒體上讓觀眾圍觀,最後形成人人見到類似事情躲著走的局面,不利於國家穩定和社會進步,所以,這類報道是負能量的應該慎重,我更希望的是多報道一些正能量的新聞,給社會一個正確的引導,使人人向善向好,推動社會發展進步。


時代幾


我剛買車時,老婆開車上個小坡,退了一下,估計也就是20-30cm,後面的車狂按喇叭,馬上下來人,說撞了他們的車,我們在車上根本沒感覺,下來看車沒有挨著他們的車,也沒有痕跡,被訛了一千塊,那時候不懂只能聽他們的。過不了兩個月,有一次我們剛停好車,下車後還沒走,來了一輛要停我們後面的新手加新車,在我們眼皮底下把我們的車撞了,嚇得那個司機下來就道歉,要賠錢給我們,我們檢查下沒什麼大問題就算了,沒要他賠錢。我說這兩件事是想說明,世道險惡,人心不古,做好事做善事可以,但是不能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你首先要做到自己保護自己,然後再考慮幫助別人,你要記住你是人,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救世主、活菩薩,有些事你擔不起。


deedwj


我媽照顧外婆到什麼程度,一大早開車給外婆買菜,買完菜還做好飯,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幾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沒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媽就要和外婆通2-3次電話,如果我在家,媽媽在家煮飯,就要開車接外婆到家裡來,吃完飯還打包一些飯菜,開車送外婆回去。媽媽照顧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兒女福。以後我媽媽老了,我都會盡力去照顧她,好擔心自己做不到媽媽那麼好!


Gigi_


絕對不能扶!以這家人在老人死後的做法看,誰扶絕對賴著誰,大家想一想,沒扶的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還得了!

這家人一定會說,不是你撞的你幹嘛扶!

老人死了,你們不去做子女該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訛錢,真是喪盡天良!

在這裡不得不抨擊為他們打官司的律師!這種昧良心的錢也敢賺!!訟棍訟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誌


應該行政訴訟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該法院對彭宇案的判決,對社會產生巨大負面影響。通過對社會的影響導致了老人無人敢扶,間接導致老人死亡。




謝楠45


法院應該判原告失責,丟棄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時不見沒人找,還好意思告別人。為什麼現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這樣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丟棄了,還想得到孝順的美德之稱。除了子女親人,沒誰有義務去關心老人。誰都想當善良的人,可總有些惡人不給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沒了!


落葉知秋170


讓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麼告,告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為討個公道嗎?更像是為要點錢財吧。。。。突然感覺老人家的話是對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為什麼沒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為什麼去告人家單位?,,,,誰去扶,誰就會傾家蕩產!


廣東小慧168


我有老人,而我也會變老。只要是老人,沒有人敢保證自己不摔倒。

雖然訛詐事情不絕,但無論善與惡,怎麼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選擇。別人做惡,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兒子,我希望他長大後,不會是一個漠視他人生死的人。那樣我會覺得羞恥。

再怎麼樣,幫忙報警,幫忙照顧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實不單單是作惡的人人心不古,是整體環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個人心險惡的環境,那我們需要讓這環境有所改變,讓環境好點。


潮千躍


我建議四家單位合起來起訴這家家屬未盡到監管職責,以至於老人意外死亡在這裡給四家單位造成名譽上的損失。


微拉


老人出去六個小時沒回來,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負責,應負主要責任,而且讓老人去拾荒,這說明什麼,現在出事了,又在這鬧?再說了,現在因扶,而被訛的人,誰還敢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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