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搞混了!大元并非元朝,忽必烈帝国本身绝未成为中华王朝

1271年,忽必烈把新帝国命名为“大元”,大蒙古国换了一个国号成为“大元大蒙古国”。

“大元”取自《易经》“大哉乾元”。在宣布新国号的诏书中,也写明是基于“乾元之义”。“乾元”是指天或宇宙,这就又溯源到突厥-蒙古系的人们所共同崇敬的“腾格里”,也就是天。

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大元不是元朝,忽必烈帝国的本质是重新改造过的蒙古世界帝国。忽必烈帝国本身绝未成为中华王朝。

从蒙哥汗起,忽必烈就开始经略汉地,对他来说,汉地是他的“腹里”,他要统治好这里的人民,使其成为财赋的来源,就必须施行汉法,以汉法治汉地。但不等于说他放弃了蒙古的札撒。忽必烈即位后,实行“祖述变通”的治国方略,既行汉法,又行蒙古法,蒙古语言文字是法定的官方文字,汉语文字仍然通用,形成了中原传统政体和漠北旧俗共存的行政体制。

在建立国号“大元”以后,元政权并没有放弃原先的“大蒙古国”的蒙语国号。汉文“大元”,蒙语应译作大元的大蒙古国,正式的官方语言是“大元大蒙古国”,简称还是“大蒙古国”。元代纪年方式也是汉、蒙两种形式并用。元朝历代皇帝的尊号,也有汉、蒙两种名号。如忽必烈的汉式尊号为“宪天述道仁文义武大光孝皇帝”,蒙语尊号为“薛禅合罕”,意即贤明的大汗,两种名号之间不能对译,因是出于两个互不相关的统领属关系,对汉族臣民,他是皇帝,而对蒙古民众,他还是一个大汗。

这一点很重要,和中国历史上其他征服王朝不同,元朝只是蒙古帝国的一部分。为了保卫“大元”在蒙古帝国的宗主地位,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大可汗,忽必烈就不能以元朝的皇帝自居,立政施法时还必须考虑到“大汗”的角色,否则会引起严重的政治问题。即使统一的蒙古解体后,元朝皇帝仍被尊为宗主,称为合罕,地位最高,其余汗国则称为西北宗藩,其首领称为汗,地位次之。因此,在事实上陆续独立的伊利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仍都是大元大蒙古国的组成部分。

请不要搞混了!大元并非元朝,忽必烈帝国本身绝未成为中华王朝

这一点很重要,和中国历史上其他征服王朝不同,元朝只是蒙古帝国的一部分

作为蒙古帝国至高无上的大汗和蒙哥统治的继承人,忽必烈坚持不懈地要求各个封地对他的服从,除了钦察汗国,他只是名义上的宗主,但伊利汗国他是事实上的宗主,那里由他的弟弟统治。伊利汗,不论是他的弟弟,还是之后的阿八哈、阿鲁浑,都是由他任命的高级总督。为了强制窝阔台家族和察合台家族臣服,他的一生都在与他们作战。

这就是马可·波罗看到的大元帝国。在同一时代,他的祖国还处在中世纪时代的混沌状态,那些裂土专制的王侯将欧洲弄得小国林立,而东亚细亚在蒙古的统治下,建立了一个统一的世界帝国。忽必烈实现了历朝历代精英、士大夫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所有人民都在一个政府的统治之下。在蒙古入主中原之前,也有很多游牧民族的政权与汉族政权南北对峙,如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等,但都未能统治中原。

忽必烈的成就超过了他的祖父成吉思汗,他把不同民族的人民组合成一个有内聚力的单一政治实体,这才是忽必烈留给中华民族的最重要、最实惠的遗产。

请不要搞混了!大元并非元朝,忽必烈帝国本身绝未成为中华王朝

忽必烈的成就超过了他的祖父成吉思汗,他把不同民族的人民组合成一个有内聚力的单一政治实体,这才是忽必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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