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也要“防騙”這三類騙局高發

黑心微商賣口罩,下單付款即拉黑;吹噓“保健品”能防疫,高價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無抵押貸款騙局,盯緊困難的中小企業……海淀法院13日發佈,這三類騙局目前處於高發態勢,個人和企業一定要提高警惕。


“防疫”也要“防騙”這三類騙局高發

購買防疫物資須謹慎嚴防網絡詐騙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不法分子利用防疫物資短缺和廣大群眾迫切需要的心理,藉機在網絡、微信上謊稱售賣口罩、酒精、一次性醫用手套等防疫物資,不少人為了成功騙取他人信任,還從網上下載物資圖片在網上發佈。在成功騙取錢財後迅速將對方拉黑、刪除。

法官提醒大家,購買口罩等防疫物資,應儘量通過藥店或者正規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切勿輕信個人的兜售行為;在無法確信能夠收到所購物品前,不要將貨款直接轉入賣方個人賬戶。此外,留好交易過程中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報警或者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在防疫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構成詐騙罪並受到刑事處罰。

保健品並非防疫藥物警惕虛假宣傳

除了防疫物資,保健品詐騙也開始搭上了新冠肺炎的“便車”——在產品介紹中除了“老套”的能調節血壓、治療冠心病、預防肝硬化等療效,還特別加註“對新冠肺炎療效很好”,以此吸引消費者購買。

法官提醒大家,我國法律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因此,如果商家對保健品作了具有治療眾多疾病的描述,便構成虛假宣傳。

依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並提起三倍賠償。

無抵押消費貸藏風險謹防網貸圈套

除了個人,疫情期間,不少中小企業也面臨著無法正常營業、入不敷出的困境。一些騙子利用人們急需資金的心理,以“低利息、高額度、快速到賬”為誘餌發佈虛假貸款信息,得知貸款人有貸款需求後,便以各種藉口在放貸之前找貸款人索要手續費、保證金或者讓貸款人先打一部分錢以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等,引誘貸款人上當。

法官提醒,切勿輕信網絡貸款信息,如有貸款需求,選擇銀行等國家正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降低風險。預付手續費、保證金等要求都是不符合貸款規定的,如果對方要求事先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時,要特別警惕。根據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為了私利鋌而走險,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高健 通訊員 胡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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