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成为咸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始终高标准推动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设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强化了执法手段,全面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依法、依规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有规不依;坚持公正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坚持廉洁执法,杜绝以权谋私。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引入“互联网﹢”农资监管新模式(平台),建成运行了全省唯一远程农资经营网络监控平台,使监管方式由原来的定期巡查变成了现在的时时巡查,由原来的被动巡查变成了主动巡查,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诚信经营企业、门店评比活动,极大增强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诚信经营意识。

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据统计,淳化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立19年来,围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农业生产事故调处等方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650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生产经营企业及市场12345个(次),查处各种农资违法行为1315起,查处违法农资16.7万公斤,挽回群众经济损失807.2万元,农民投诉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好评。2013年被省农业厅确定为“陕西省农业综合执法窗口示范单位”;2016年被咸阳市农业局评为“农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被咸阳市农药监督管理所评为“文明行业示范创建先进集体”;2017年被咸阳市农药监督管理所评为“文明行业示范创建先进集体”;2018年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授予“全省农药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咸阳市“农药监管能力提升年先进集体”。(蒲大伟 张瑞)

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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