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賽八年,冤不冤?

北緯評球


一個天才運動員 以這樣的方式結束職業生涯 你說冤不冤?比竇娥冤還冤啊?試問 檢測一方過失在先啊 所以運動員採取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對啊?試想 如果一個不是警察的人 隨便找了一個什麼同學 要檢查你的身份證 你會怎麼樣?你會不會搶回自己的身份證?


銀色月光


2020年2月28日下午5時,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宣佈了對WADA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起訴FINA (國際泳聯)和孫楊一案的結果,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孫楊被禁賽的原因最後歸結於一點——“抗檢”,連同2014年孫楊誤服含違禁成分“曲美他嗪”藥物被禁賽,孫楊被判處了雙倍的禁賽期八年。那麼,沒有服用興奮劑卻僅僅因為操作的不當,孫楊就被禁賽八年,他到底冤不冤呢?



其實孫楊真的很冤!

第一、2014年孫楊因為心臟出現了心肌缺血的原因,在醫生和隊醫同意的情況下誤服了含有“曲美他嗪”的藥物。該藥物在國家反興奮劑名錄上已經被列為了禁藥,但孫楊的隊醫卻沒有及時更新自己的藥物名錄,孫楊被檢測出尿檢陽性,而這一次不僅僅成了孫楊日後被國內某些人攻擊,同時也成為了他被國外同行攻擊、汙衊的證據。

隊醫的失誤導致了孫楊第一次蒙羞,並且最終導致了後來被禁賽八年的判罰。不得不說孫楊真的很冤!



第二、2018年9月4日孫楊在接受檢測的時候認為對方不具備資質,在經過協商和溝通後,雙方簽下了不帶走血樣的聲明。因為需要與外包裝分離,所以保安拿來了安全錘,這就成了後來孫楊抗檢藥檢並雜碎血樣瓶的“真相”。後來CAS 根據這個操作,判定孫楊有“拒絕過不服從”、“篡改和企圖篡改”的行為。為了對世界所有運動員形成足夠的威懾,CAS 最後判處孫楊禁賽。

作為一名國際著名的運動員,孫楊接受了多次IDTM 的檢測。前59次孫楊都無條件執行,這一次一個對“資質”的懷疑讓他滿盤皆輸。CAS 認為對方是否有資質的問題不應該是孫楊所能夠改變的,而且就算是產生了懷疑,孫楊應該保留下血樣,而不是自己處理。孫楊的動機不是抗議WADA 程序上的不足,這才是CAS 重判孫楊的理由。孫楊真的很冤!



第三、孫楊的團隊在整個訴訟的過程中始終和WADA 的節奏對不上,據報道說孫楊的團隊一直糾結在對方是否有資質這個問題上,但CAS 和WADA 卻認為資質問題不是問題,卻認定孫楊有逃避、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測的表現形式。就是說雙方在對這件事的認識上有很大的不同孫楊的團隊是按照我們正常的方式去理解,而CAS 和WADA 顯然是按照更加國際化的角度來看待。

方向性錯誤導致了南轅北轍,孫楊本可以抓住機會陳訴WADA 的獨裁和專斷,但是他錯過了。所以孫楊真的很冤!

據悉孫楊的團隊已經開始準備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孫楊要為捍衛個人合法權益鬥爭到底。希望孫楊能夠勝訴,CAS 和WADA 還他一個公正和清白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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