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昌3女子聚餐被举报 结果遭处罚

近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徐家坊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查处一起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决定、命令案。 

3月5日下午18时许,该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在解放西路东方明珠小区有人聚餐。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获3名聚餐女子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8号令以及青云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2号令规定——在疫情期间,人员要分散,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打牌,在辖区内禁止一切走亲访友活动。

经查,晏某(20岁,女,江西九江人)住解放西路东方明珠某栋12楼,因疫情期间在家觉得很无聊,便通过微信联系同住小区同栋14楼的2位好友(胡某某,女22岁,江西南昌人)、梁某(女,19岁,江西南昌人)到自己家中喝酒聚餐。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晏某、胡某某、梁某进行行政处罚。(陈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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