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律師,有時間嗎?諮詢一個法律常識呀!我女兒改學法學,零基礎!有一句話沒理解,爭論起來!吵起來了!關於《刑法》第八條有個內容:最低刑三年以上!我女兒覺得以上怎麼叫最低刑?我老公解釋了一個小時,現在我女兒氣哭了!沒人聽我的!
看到老朋友發來的這個諮詢問題,我覺得非常有意思。尤其是疫情期間,發生這樣的事,這裡面有太多的資源需要我們去發現了。
“與你不懂得法律沒關係”
“問題本身不是問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問題才是問題。”
“孩子學習上有一點較真精神值得表揚。但是,大人不管懂不懂法,都可以支持到孩子。
重要的是支持!支持不是給人家講法律知識,那不叫支持,叫輔導。你也不可能輔導明白。我們律師都不一定輔導明白。
孩子自己有求知慾,鼓勵她自我探索求教,讓她愛上法律,內在具有無窮的力量就是最好的支持。
家長與孩子互動,本身就是快樂的事。樂一樂比啥都強。一笑了之。美好的記憶可以永存。”
因為是朋友的關係,我沒有用心理諮詢的方式交流,某種程度上也似乎成了一個老師的角色。講起了大道理,發表了個人觀點,我估計人家肯定是聽不進去的。
“關鍵是他倆問題還沒解決”“法律常識沒明白!明白就沒問題了!”
面對手機屏幕,我再一次樂了。老朋友焦急的表情似乎就在我眼前。她已經掉進父女爭吵的事情裡出不來了。
我忍不住,再一次地講起大道理來。
“孩子還沒有建立系統的法律思維,習慣於用零散知識點累積建立自己的知識體系,可以理解。慢慢地就好了。
他們二人之間沒有對與錯,非要弄出來一個對與錯,就陷入到是非對錯之爭了。
多好的父女互動方式啊。讓老爸陪女兒出去散散步就好了。
告訴他,在女人面前,自己永遠是錯的。別拿自己太當爸爸了……
女兒必須時刻拿自己當女兒,永遠都是寶貝女兒……”
發出這些文字,我發自內心地羨慕起這個爸爸來,多麼幸福的一家人啊!有一個愛學習愛與自己爭論法律常識的好女兒……
這對父女,他們倆根本就沒啥問題。當妻子當媽媽的瞎著急了。
表面無非就是一個法律常識引起的小爭論。法律問題解答已經不是問題了。畢竟他們都是成人了,不是十歲八歲孩子求學問問題。而當遇到這種情況後如何快速轉換思維模式,問題思維變成資源思維才是最重要的了。這樣孩子才能更快成長。
父女互動是好事。增進感情,增加了解,互相鼓勁,互相學習,不爭一時之短長,念親情之長久。多好的事啊!
我建議他們平時多鼓勵孩子。孩子很好學,多鼓勵她自我探索。慢慢建立法律思維以後就好了。法律知識學習同時情商培養也很重要。開闊思路,不執著,將來從事法律職業後,在調解處理案件時很重要。
過了一會兒,她發來信息:
他倆停戰了!我準備和老公溜溜去了……
我建議他們倆帶上女兒。
她發來一句話:“女兒在學習!”
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己的特點,在他們眼裡,學習還是最重要的。這也是很多家庭的共性問題,太把孩子學習成績當回事。
我再一次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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