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謊稱自己在緬甸被綁,冒充他人稱自己“身亡”,詐騙2400餘萬,僅一人中招且屢屢上當

一個普通女人,通過虛假抵押,編造借錢還債、自己被綁架甚至自己“已死”等多種荒誕理由,多次讓一名被害人上當。更匪夷所思的是,騙取金額高達兩千餘萬元!

女子謊稱自己在緬甸被綁,冒充他人稱自己“身亡”,詐騙2400餘萬,僅一人中招且屢屢上當


編造合作鐵路工程 輕鬆騙取400餘萬

雲南人木子,1959年9月29日出生,白族,高中文化。2014年,木子被一個在銀行上班的女子騙走了300餘萬元,而這些被騙的錢大多都是木子向別人借來的。欠下鉅額債務之後,木子不得不已拿走丈夫李一鴻的200餘萬元積蓄去還債,並四處借錢償還餘下的債務。

一開始,李一鴻也沒說什麼。然而2017年初的時候,木子再次將兩人的房產抵押出去借錢,此舉未與李一鴻商量。李一鴻對此很不滿,雙方因此產生矛盾,隨後便辦理了離婚手續。

2015年1月,木子身邊有一位叫黃強的朋友找到她,表示自己在保山龍陵投中一個鐵路建設的標,想讓木子投錢與他一起合作。木子當時囊中羞澀,同時還欠著上千萬元的外債,但想著這也許是個翻身的機會,於是硬著頭皮決定借錢與黃強合作。

兩個月後,木子經在銀行工作的朋友介紹認識了楊杏珍。兩人見面後,木子直言自己朋友投中鐵路建設的標,自己想跟他一起做這個項目,準備向楊杏珍借500萬元,期限是三個月到半年之間,利息是5分。

楊杏珍同意借錢,但提出讓木子找抵押物作擔保。按說,抵押物擔保得拿出貨真價實的家當來,她立刻通過朋友關係取得一張林權證,並花費5000元向他人“借來”一張鋪面房產證,“兩證”悉數交給楊杏珍,從而輕而易舉地把抵押問題解決了。

其實只要稍微懂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兩個抵押物並不屬於木子,也未辦理轉讓給木子的手續,自然不能用來抵押。然而糊塗的楊杏珍親眼見到了所謂的抵押物,便覺心裡有底了,開始大把大把地借錢給木子。

從2016年1月開始,楊杏珍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分7次向木子匯款503萬元,當時雙方口頭約定月利率為3分。這7次借款木子都向楊杏珍出具了借條,後僅歸還90餘萬元。經楊杏珍多次催討,2016年6月6日,木子在楊杏珍辦公室寫下承諾書,稱2016年6月7日將160萬元欠款歸還楊杏珍,2016年7月15日將150萬元欠款歸還楊杏珍,餘下欠款等完成貸款手續後全部還清。

然而出具這個承諾書後,木子便“人間蒸發”,楊杏珍再也聯繫不上她了。後來木子發現黃強中標的事情是假的,但由於之前的債主逼得太緊,木子只能將錯就錯,把從楊杏珍那借來的錢陸續用於歸還自己的個人債務。

就這樣,在2016年1月至2月間,木子以編造合作鐵路建設工程為由,實際騙取楊杏珍41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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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借錢還債 再騙2400餘萬

2016年,欠下一大筆債的木子已經走投無路,根本無力歸還其欠楊杏珍的債務。但為應付紛至沓來的其他債主,她摸準楊杏珍急於索債的心理,繼續導演各種子虛烏有的騙局,而這些騙局的主角竟然是緬甸的山兵司令!

2016年底,木子在中國雲南與緬甸交界的瑞麗再次致電楊杏珍,告訴其自己在緬甸山兵司令家借錢用於歸還債務。木子稱當時自己沒有生活費,希望楊杏珍能再借3萬元給自己。楊杏珍信以為真,匯款3萬元到木子的賬戶上。

2017年4月,向木子追債的人漸漸多了起來,為償還自己的舊債,木子再次編造理由向楊杏珍借錢。這一次,木子找到的藉口是,緬甸山兵司令家要借給自己2000萬元,但要先付利息。楊杏珍再次上當,先後匯款400萬元、500萬元給木子。

過了一段時間,木子故伎重演,打電話騙楊杏珍說緬甸山兵司令家同意借4000萬元給自己,但也要先付利息,楊杏珍再次匯款300多萬元到木子賬上。之後,木子再次以緬甸山兵司令家同意借給其5000萬元為藉口,以支付利息為名騙取楊杏珍100餘萬元。

也許是木子自己覺得繼續以山兵司令家同意借錢為藉口很難騙到楊杏珍的大額資金了,於是她想到了更卑劣的手段,不惜通過他人編造自己死亡,需要處理屍體的謊言欺騙楊杏珍,使其不斷向自己匯款。

木子先是騙楊杏珍說,自己在去換錢的路上被緬甸人抓了,需要楊匯200萬元來贖人。楊杏珍當時認為如果不把木子贖出來,自己借給她的錢只能打水漂,於是二話沒說,再次往木子的賬戶匯了200萬元。

過了一些時日,楊杏珍又接到木子打來的電話。這一次,電話那頭的木子又想到了一個新的藉口,她說自己要去緬甸瓦城把美元換成人民幣,兌換需要費用,楊杏珍遂按木子要求,再次向其銀行賬戶匯款170萬元。

“天真”的楊杏珍想著,既然都已經開始兌換貨幣了,這欠款總該歸還了,孰料一直沒有露面的“山兵司令兒子”突然出現了,他主動向楊杏珍發短信,表示木子過幾天就回來還款了。

然而,就在楊杏珍滿懷希望,期待木子回國歸還款項的時候,“山兵司令的兒子”又發來一個短信,說木子被緬甸人抓了。之後“山兵司令的兒子”再次向楊杏珍發短信,稱木子在水牢裡快要泡死了。最後,“山兵司令的兒子”乾脆說木子死了,讓楊杏珍趕緊去處理屍體。

木子事後交代說,向楊杏珍借錢時提到的緬甸山兵司令根本不存在,是自己虛構的,“山兵司令的兒子”也是自己冒充,用以欺騙楊杏珍的。

2017年4月至11月,木子通過上述種種藉口騙取被害人楊杏珍2443.73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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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窗事發 被判無期徒刑

俗話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木子這麼處心積慮地欺騙楊杏珍,當然逃不過東窗事發的那一天。2017年底,醒悟過來的楊杏珍向警方報案,木子被通緝,並於2017年12月18日被貴州省興義市公安局民警抓獲,同日被芒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24日被逮捕。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後,於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月至2月,被告人木子以需要資金為由,用他人房產證、土地證等作抵押,向楊杏珍借款人民幣5016000元。其間,木子歸還楊杏珍900000元,木子共收到楊杏珍借款4116000元。2016年6月,被告人木子在身負鉅債務、無力償還的情況下,虛構向緬甸山兵司令借錢的事實,詐騙楊杏珍26487332.6元,其間木子歸還楊杏珍2050000元,實際詐騙楊杏珍24437332.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木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向緬甸山兵司令借錢;用偽造的土地、房產證件作抵押,騙取楊杏珍數額特別巨大財物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2019年9月26日,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木子詐騙案一審判決結果:一、被告人木子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被告人木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退賠被害人楊杏珍24437332.6元人民幣。二、追繳木子用詐騙財物購買的雲A×××××號奔馳車一輛、木子持有和委託李一鴻保管的現金13221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木子本人用於犯罪的手機等財物依法予以沒收。

(本文所有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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