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出生就是爺爺奶奶帶,離婚了女方有權利要孩子嗎?

手機用戶58124929813


有是有權利要,但個人不建議要。原因很簡單,就是女方將來肯定還要再嫁,如果再嫁的男方是頭婚的話,一旦將來有了孩子肯定會因為女方與其前夫的孩子鬧矛盾並傷害到孩子。


好朋友心想事成589


生不如養。推薦看看日本影片《如父如子》,是選擇從小養大的孩子,還是生物學上的血緣?

從小養大的孩子,從性情到飲食習慣,都一手掌握。

血緣之親,沒有了陪伴,沒有了那熬夜的看護,咿呀學語的每個進步,孩子又怎會信任和找到溫暖。

雖然離異對孩子不好,但從孩子的角度,我們選擇對他傷害最小的。

離開了熟悉的環境,大人需要適應,小孩子更是如此。

大人能否有能力照顧到孩子,讓他平穩健康的度過,受到良好的教育。

不管孩子在不在身邊,做母親的那份責任不能丟。

定期的回去看看孩子,陪伴孩子。最重要的是成長自己,早日給孩子提供好的環境。


木木2006


權利一定是有的,因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而母親由於看護孩子的時間長,自然跟母親更親近些。可是這位母親在婚姻存續期間由婆婆帶的孩子。孩子跟奶奶的感情自然好親,誰養孩子就跟誰親。即使帶走孩子,他是否願意跟你生活,或者說你能否提供給孩子更有利於他的生活?


有苗有苗


我覺得不管誰帶大的,孩子的媽媽肯定是有權利要孩子。但是要或者不要還是得根據情況而定,如果孩子的媽媽那邊條件好很多,爺爺奶奶這邊年紀也大了我建議是給孩子的媽媽來帶,畢竟能給些好的物質生活,也能彌補些缺失的母愛。但是孩子的媽媽居無定所,經濟情況不是很穩定我建議是爺爺奶奶這邊來,但是孩子的媽媽需要經常去看看與孩子增加些感情


奴家小李


我認為你生了不養,為什麼權利要孩子,爺爺奶奶尿一把,屎一把帶大容易嗎?你就放過兩個老人吧!不離婚也沒管孩子,離婚了你能照顧好孩子,讓孩子跟你到處流浪,叫陌生人親爹,你覺得好嗎?孩子跟著爺爺奶奶以成習慣,你就讓他陪著兩老成長吧!反正你也給不了孩子好的成長環境,孩子可能還小,如果大了,你下嫁了在有錢,孩子他也不會跟你走,除非這個孩子沒志氣,家裡在窮,總比住別人家好,起碼有疼他愛他的爺爺奶奶,和父親。


洋洋242201523


個人覺得是可以的。但是具體撫養權歸誰,還得看最終判決歸誰。孩子的扶養權得看誰的條件更利於孩子的成長。但站在情感立場,得看孩子願意跟誰。而且我覺得哪怕離婚了,不管孩子跟著誰,另一方也可以經常去看看,畢竟孩子是雙方的事實永遠改變不了。


盟盟的堯寶


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一女方條件是否有益於孩子的成長,如果漂泊不定、居無定所、生活困難。要動員她暫放棄扶養權及監護權。否則,母親是有權力爭取扶養及監護權的。二是男方有能力且糾正爺爺奶奶扶養現狀,具備孩子成長優越條件也有權爭取扶養及監護權!此時應由法官綜合考量判決,也可參考孩子自己的意願判決。


浪舟582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建議你別去爭什麼撫養權,你沒看過的孩子,和你是沒感情的,你若有❤️就多給孩子買點好吃、好穿的。否則,離婚之後就離的遠遠的,給孩子多攢一些錢吧,長大了孩子也會認你。


豔軍1828


孩子小的話,想要就去爭取,不論什麼法律與人情,就算別人一直幫帶著,那孩子也是自己的,不管結果如何,再難也要有決心,不是嗎!孩子大了的話,就要尊重孩子了,畢竟知道的事多了,未成年也要好好考慮新環境對他的影響等等因素,以免對他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Gemini老K


我認為「有」問這話的人,如果認為做母親的沒有權利要,就應該按市場代孕價給母親補償!否則母親有絕對的權利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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