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检•要闻】远程庭审,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促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减少人员接触,创新工作思路,2月24日,富民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出席法庭,对一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隔空”支持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身处富民县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法官与检察官通过现场远程视频连线,按照庭审要求,以“零接触”模式顺利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庭审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仅用时约三十分钟完成了庭审。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确定型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使得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期审理,实现了刑事检察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促进”。

  疫情防控期间,启用远程庭审,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流动,更好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节约了司法资源,确保了刑事检察职能履行不松、办案力度不减、办案标准不降。

【富检•要闻】远程庭审,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促进”

【富检•要闻】远程庭审,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促进”

时刻注意防疫要求

  文丨董玮伟

  编丨麻慧博


【富检•要闻】远程庭审,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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