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检•要闻】市院党组成员绪伟到富民县院调研指导“三个规定”执行情况

市院党组成员绪伟到富民县院调研指导“三个规定”执行情况

10月15日下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绪伟、案管办主任张晓明等三人一行到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对我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调研。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宗继明、在家的院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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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宗继明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我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的人事和贯彻执行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参会人员就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共议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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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后绪伟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重大积极意义是对检察官旅行司法责任案件终身制爱护、保护,是对检察官办案行为甚至延伸至社会生活交往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要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二要全面认真执行“三个规定”。严肃记录报告工作纪律,做到每案必报、有案必报,坚持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察,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宗继明检察长表示:对于执行“三个规定”,我们一定不折不扣,请市院领导放心;对执行“三个规定”的监督,我们将持续加强,探索以案件质量评查,不捕不诉的认定事实出现较大变化的案件为重点,以日常流程监管为教育抓手,让我院干警认识“三个规定”的“好”、自觉地在办案中加以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合信力不受影响。

文丨吴娅娜

编丨李媛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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