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一居民房屋漏水起诉邻居索赔,官司败诉后法官调解双方言和

邻里纠纷 调解先行

金溪一居民房屋漏水起诉邻居索赔,官司败诉后法官调解双方言和

抚州法院网讯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中,如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该类案件,原告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是法官作出判决后对双方展开了事后调解,对被告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教,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被告李某购买张某隔壁房屋一栋。被告李某阳台可直达原告张某天台。后因房屋漏水,张某请人在顶层天台进行了防水处理,张某认为房屋漏水系李某经常晾晒衣服所致,被告李某则认为不存在经常,且衣服均是甩干不会导致房屋漏水,其自己房屋也存在该情况,是房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照片拟证明房屋损失的事实,但该组照片不能证明该损失的发生与被告李某具有因果关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李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事后法官对被告进行教育,对他人所有的房屋无权使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私自利用,同时告知原告找相关专业人员做好自身的防水处理,遂该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金溪一居民房屋漏水起诉邻居索赔,官司败诉后法官调解双方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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