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中國夢主平臺”詐騙3000萬元 11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我要拉人成為會員,就在微信群內發一些文字資料、視頻,將中國夢平臺的項目吹得天花亂墜,有利可圖,就有人在鼓動之下想要加入……”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供述道。日前,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某某、陶某某等11名涉嫌利用“中國夢主平臺”實施傳銷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經審查查明,自2017年5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陶某某等人通過虛構“中國夢主平臺”(2018年7月後改名為商會商務分享經濟平臺),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組建所謂的“民族大業”等微信群,採取商務商會合作經濟模式以小投資大回報為誘惑,輔以傳銷模式的金字塔結構發展下線。犯罪嫌疑人虛構的“中國夢主平臺”分為業務員、組長、主任、科長、經理、老總等數個級別,吸收社會人員加入後向該平臺投資,並誘惑加入人員不斷髮展下線。該平臺以每單2900元為最低投資標準,目前涉案人員達2000餘人,涉案金額逾三千萬元。

微信宣傳,拉人入夥。為更多地拉人入夥,犯罪嫌疑人會將一些虛構的紅頭文件,項目資料做精美包裝,然後通過組建微信群拉人的方式大肆宣傳,將子虛烏有的項目吹得天花亂墜,有利可圖,吸引一些急於成功、獲利的人加入。

虛構項目,精心洗腦。在微信見到有意加入的人後,就邀請該人來秦皇島考察項目,帶這些上當受騙的人去一些與中國夢相關的地標性建築進行所謂的考察,並將這些地標性建築與“中國夢主平臺”關聯在一起,推薦一些並不存在的項目。然後再組織人員一起以寢室為單位進行學習,以介紹平臺的由來,級別的劃分,獎金制度,以及所謂的成功人士經驗等內容對參與人員進行洗腦,誘惑參加人投資參與。

事實上,該“中國夢主平臺”沒有任何項目,也沒有任何產品,更沒有任何實體,完全是詐騙團伙虛構出來的。有關的分紅也是要等加入人員達到經理級別後,才能取得。也就是如果想取得分紅,就必須不斷地拉其他人入夥,達到經理級別,要獲利就需要成為該傳銷詐騙團伙中的一員。

案發後,瀏陽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階段就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後,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李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官提醒:中國夢是每個中國人的理想,是需要個人的不斷勤奮努力奮鬥才能實現。意圖通過實施詐騙、傳銷等不法手段不勞而獲,不但不能實現個人的“中國夢”,反而會讓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同時,檢察官也提醒大家,現在新型的傳銷往往更多借助網絡、假慈善、幫扶等手段,歪曲一些具有權威性的事件或者新政策,以達到詐騙、傳銷目的。其實,這其中騙術並不高明,很多參與其中的當事人也明白當中的道理,但因“利”字作祟仍深陷其中,甚至把親戚朋友全都拉下水。“中國夢主平臺”“民族資產解凍”“分享經濟”等類似的騙局之所以能存在,恰恰是因為人性的貪婪。因此,每個人都需要認真審視自己,不要過高估計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時時遏制貪婪的本性,否則,指望劍走偏鋒、旁門左道實現“夢想”,最終只能是害了自己。(記者 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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