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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孫楊方證人1 --孫楊母親

理查德·楊

:你在之前的證詞中說興奮劑主檢官在最開始的時候允許孫楊獨自-個人去衛生間,是這樣嗎?

孫楊母親:是的,我解釋一下,在當晚12點10分左右,我打電話給了游泳隊的領隊陳浩,讓陳浩跟主檢官通話。理查德.楊:我的問題....

孫楊母親:我還沒說完,我想把當時的情況說一下.....

理查德·楊:你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讓你澄清,興奮劑主檢官在最開始的時候允許孫楊獨自一個人去衛生間?孫楊母親:是的,但.....

理查德·楊:後來主檢官又改變主意不讓孫楊獨自一個人去衛生間是嗎?

孫楊母親:因為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所以我想把當時的細節敘述一遍。

理查德·楊:你的律師會給你機會,現在你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就可以。當時是不是孫楊-個人從衛生間出來,這個時候主檢官開始對孫楊的行為提出反對,你就開始阻止孫楊不要再一個人去衛生間了,是這樣嗎?

孫楊母親: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我想請仲裁和律師讓我把當時的情況敘述-下。

理查德·楊:我的時間很有限(只有15分鐘)。

孫楊母親:因為主檢官提供的證詞跟視頻不-樣,所以我要求在仲裁庭把情況說清楚。理查德.楊:你在之前的證詞中提到你會聯繫警察對嗎?

孫楊母親:所以這個問題跟尿檢的時間是-樣的,所以請仲裁庭讓我花幾分鐘說完。我們有視頻,而主檢官提供的證詞跟視頻嚴重不符,所以我想說清楚。

理查德·楊:我已經說過了,孫楊的律師會給你時間。你是不是提到了會打電話給警察?

孫楊母親:我是說我會報警,因為當時主檢官同意孫楊去衛生間。

理查德·楊:你在之前的證詞中提到主檢官要把血樣帶走是嗎?

孫楊母親:他要把檢查的外包裝(瓶子)帶走。

理查德·楊:你在陳述中說的是血樣,對嗎?

孫楊母親:不是,他說要帶走,但是巴震告訴他不行啊。

理查德·楊:巴震對這個主檢官的要求表示強烈反對,是嗎?孫楊母親:是的。

理查德·楊:按照韓照歧的意見請示的,是嗎?

孫楊母親:是的,是韓照歧給巴震打電話的。

理查德·楊:你找到了打開玻璃瓶的工具是嗎?

孫楊母親

:沒有找到。主檢官說要把瓶子帶走,他建議我們把瓶子和血樣分離。

理查德·楊:你說你兒子和小區保安走到房子外面把玻璃瓶打碎是嗎?

孫楊母親:不是的。這是一份未經授權的抽血,不是興奮劑檢查的血。然而在主檢官的要求下,血檢官說從下面敲一下可以把瓶子拿出。我覺得是他們指示我們這樣做的。

理查德·楊:我的問題是,孫楊和保安出去的時候,孫楊打開手機照明以保證保安在打碎瓶子的時候不會毀掉血樣的管子是嗎?

孫楊母親:不能用打碎,從一開始我們就是分離。

理查德·楊:如果把血樣毀壞的話就會違規是嗎?

孫楊母親:我不認為違規,是主檢官讓我們分離,而且他們本身就不具備資質,他出示的證件完全不具備資質。

理查德·楊:你的證詞提到保安把血樣的玻璃打開之後,主檢官要求對瓶子和血樣進行拍照,巴醫生又提出反對,是嗎?孫楊母親:是的,那.... (被打斷)

理查德·楊:你的兒子把興奮劑檢查單撕碎了是嗎?

孫楊母親:我認為檢查官完全歪曲事實,那個檢查單就放在孫楊面前,孫楊檢查完拿走,我認為是很正常的。

理查德·楊:孫楊在現場撕碎檢查單的這個事實,當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承認,並且未提出異議,對嗎?

孫楊母親:不是的,因為檢查單就在孫楊面前,所以我覺得很正常。跟主檢官說孫楊去搶檢查單是完全不一個意思,跟事實完全不符。


[筆者注]

一、在此次發問中,理查德楊的發問主要暗含讓孫楊的母親確認:

1.孫楊在多次獨自一人去洗手間前,主檢查官曾提出過異議;

2.孫楊存在不讓檢查官帶走血樣、讓保安打碎玻璃瓶、撕碎檢查單等事實行為。

二、理查德的問題多是封閉式的問題,即"是/不是”,而孫楊母親卻想進行開放式的回答,但被理查德多次打斷。孫楊母親可能由於不熟悉規則,其回答閃爍其詞,未能正面及合理解釋孫楊的“異常行為”,容易給仲裁員留下逃避直接回答問題的不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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